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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蝴蝶的翅膀

原来你还在这里-辛夷坞 (ZT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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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在学校封闭期间,每个系都有三张特殊通行证,掌握在系主任手里,通常情况下没有紧急情况不会交到学生手里。苏韵锦是幸运的,尽管也用尽了软磨硬施的种种办法,总算还是从系主任手中拿到了其中一张,这其中,她近四年时间在系办里的兢兢业业功不可没。通行证只限于每天早上7:30分至晚上22:00期间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她若不返校,也将视为严重违反校规。

韵锦急切地出了校门,真正跟程铮面对面,却似乎一时间不知道把话从哪里说起,两人俱有些小心翼翼。还是韵锦先开腔:“你这个人,好像习惯了招呼都不打就跑过来。”程铮不禁叫屈,说他明明就在电话里面提自己要马上赶过来。韵锦回忆了一下,想必就是因为信号故障,她没有听见那晚上他最后一句话。

“你哭得那么恐怖,吓了我一大跳。”程铮说:“你还没说你为什么哭?谁欺负你了?跟……男朋友吵架了?”

韵锦何尝听不出他话里的试探意味,便说道:“除了你之外好像没有谁会欺负我了。”见程铮讪讪的,她又补充了一句:“如果真的是跟男朋友吵架了的话,你来又能帮到我什么?”

程铮一时语塞,过了一会才说:“不管你信不信,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好不好。那天,你从家回去之后,我很生你的气,你那天晚上说的话,让我觉得自己为你做的一切都很愚蠢,所以我是下定了决心不再理你了,让你清净,我也解脱。可是,时间长了之后,我竟然有点认为,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开始,我就觉得既然我喜欢了你,你没有理由不接受,你心里怎么想根本不重要,只要让我拥有你就好。“

韵锦笑笑,他往下说:“可能我在这方面真的比较蠢,在很长一段时间不跟你联系之后,我才意识到,我这么久以来都不开心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你不开心。原来你的喜怒哀乐我还是会在乎。前两个月,我一直跟我的导师在各地采风,去了不少地方,江浙、湘西、云贵,有几处真的很美,建筑与自然融为一体,就变得有灵性。好几次我看着那些美丽的东西,心里就在想,如果这时你在我身边,该有多好。我真正需要的不是你跟随我,而是跟我站在一起分享。可惜我太后知后觉。昨天我刚从云南回到北京,忽然很想听听你的声音,就给你打了个电话,既然你现在没事了,那我也可以走了。”

韵锦听他说完,照旧沉默不语。程铮虽说出了要走的意思,但心里还是期待韵锦能假意挽留一会,见她没有反应,终究失望,只得闷闷不乐地转身欲走。拖泥带水地迈了几步,总算听见韵锦说了一句:“现在机场、火车站都是人群密集的地方,你本来就不该在这种危险的时候过来,既然来了,何苦急着又去淌那里的浑水。不急着赶回学校的话,待几天等风头过去再说吧。”

程铮笑得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我还以为你真的不会留我。”

韵锦看着他开心的笑容,轻轻说道:“谢谢你,程铮,你能来看我,我很开心。”

再次来到程铮先前住过的小公寓,他承认了房子不是什么亲戚的,而是他家在这边的产业之一。韵锦走进这里,难免想起前一次两人在同一个地点发生的事情,不由有些不自在。程铮见她刻意避开了上次那张沙发,坐到另一个角落,心里也有数。那一天两人纠缠的情景也在他脑海里重演,让他体内一阵发热,可哪里还敢轻举妄动,按开了电视,就老老实实进厨房烧开水。

嘈杂的电视声立刻化解了房子里的尴尬,韵锦连换了几个台,每个频道的新闻几乎都在聚焦着各地“非典”的情况,无非是个省市的发病率或板蓝根、白醋被抢购一空的报道,就连屏幕下方也不断打出相关的滚动信息。韵锦看着,忽然直起了背,紧盯着屏幕,只见屏幕下方反复出现了一则消息,大致的内容是,大前天从云南昆明市开往北京的K××次列车16号车厢内有一名高烧昏迷的男性农民工被送往医院,经专家诊断后确定为已处于发病期的非典患者,由于该男子刻意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并在封闭的车厢内待了20多个小时,极有可能将病毒传播给同车厢的乘客或跟他接触过的人,因此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台的信息要求该车厢其余乘客到医院进行检查。

“程铮!”韵锦朝着厨房喊了一声。他探出了头,问道:“干嘛?”

“你先前说昨天刚从云南回到北京?是飞回来的?”

“哪里呀,我们导师怕死地很,怎么会坐飞机,而且学校哪里会批那么多的经费,坐火车回来的,差不多40小时,差点没闷死我。”

“你是不是大前天从昆明上的车?K××次?”

“咦,你怎么知道?”程铮笑着端了杯水朝她走来。

一股凉意沿着她的脊背望上爬,连声音都开始虚浮:“多少号车厢?”

程铮边把水递给她,边侧头回忆:“嗯……好像是14号车厢。你问这个干嘛?”

韵锦接过他手里的水时,手指无意识地碰触到他的手,大吃了一惊:“你的手为什么那么烫?”

程铮觉得有些好笑,“我刚端了杯热水,手当然烫。”

她不理会他的话,用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一试,一样的烫。程铮把她凉透了的手抓了下来,疑惑到:“你干嘛呀。”

韵锦用力甩开他的手,急得声音都变了调:“你知不知道就在跟你同一辆车的16号车厢发现了一个发病期的非典病人?”

“非典病人?”程铮愕然,然后脸色慢慢地沉下去:“你怕我传染给你?”

“你……我就说了你是个疯子!”韵锦在客厅急着转了一圈,“有没有体温计?你这几天有没有咳嗽、头痛、不舒服?”

见他只懂得摇头,她索性一把拽起他的衣袖就往外拖。

“去哪里?” “医院。”韵锦什么话都不想再说,只紧抿着嘴拖着他往前走。

“我跟他又不是一个车厢,那有这么容易传染上。”他无奈地说。

“闭嘴。”韵锦连拉带拽地将他带上计程车,一路朝医院开去。

程铮实在拗不过她,只得到医院后乖乖做了检查,医生认为他确实存在低烧的症状,又跟患病着同乘一列客车,当即要求他留院观察。

程铮一听至少要留院7天,立刻就急了:“用不用那么夸张呀,37度7都要住院观察?”

“你这个人知不知道分寸,如果真的出了事,有可能会死你知道吗?”韵锦眼里隐隐有水光流转。

程铮这时却笑了:“你在担心我吗?”

“不可理喻。”她不再理他,只专注于问医生需要办理的手续。医生同时也给她测量了体温,虽然一切正常,但由于她也跟程铮有过近距离接触,所以要求她回去之后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有不适,立刻向医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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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程铮在医院里待了7天,苏韵锦心中的两个自己就争斗厮杀了7天。一个声音在问她:苏韵锦,当感觉到他有危险的时候,你为什么那么害怕?那种欲哭无泪的恐惧和绝望是出于对一个你不爱的人的关怀吗?送他去医院的路上,你的手为什么在抖?跟失去他的可怕相比,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是否真的那么重要?

另一个声音却在说:苏韵锦,你在为你的软弱和感情用事找借口。你知道事情也许没有那么糟糕,他跟那个非典病人并没有很直接的接触,很可能只是一场小的伤风感冒。凭借他的家庭背景和章家的这层关系,他完全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顾,而你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你放任自己,很有可能连最后的骄傲也丧失。

两个声音都义正词严,据理力争,韵锦疲惫不堪。程铮在医院里每天都给她打电话,诉说自己被“囚禁”的委屈和无聊,听韵锦在电话里的反应始终是淡淡的,也摸不准自己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程铮住院的第二天,韵锦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原来,前一段时间,叔叔害怕受到非典的波及,觉得在小县城里也不安全,便带着一家三口回到他附近农村的老家,那里交通闭塞,绝少外来人口,是个避难的好地方,这也是妈妈先前没能跟她联系上的原因。“不要紧的,妈妈,你没事就好,先前联络不到你,我还担心来着。”“你不会怪妈妈事先没有及时通知你吧?”“怎么会呢,你是我妈妈。”我只是遗憾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暂时忘记了我。

程铮出院的当天,韵锦还是去了医院,但她没有进入到病房区,只是在医院门口的假山边等候。和她意料中的一样,来接他出院的不只她一人,早已有人为他办好了各项手续,陪伴他走出医院门口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看起来三十来岁的美丽妇人,边走边跟她身边的一个中年男子低声交谈,程铮走在他们旁边,手臂上挽着一个明丽的年轻女子。6

早有司机模样的人将车开了过来,他们几人并没有急于上车,也似乎没有留意到站在角落里的韵锦。韵锦迟疑了,不知道该走上前去还是索性离开,正踌躇间,一个更让她意想不到的人快步从医院里面走出来,加入了程铮他们几个人中。

居安?很难形容韵锦此刻的惊讶,一个她绝对意外的人出现在一个绝对意外的场景中。其实在这两年里,沈居安和韵锦还是偶有联系的,不过也仅限于电话里浅淡的问候。所以,这还是毕业后韵锦第一次见到他,他没有多大改变,虽然在衣着形象上比学生时期成熟稳重了不少,但整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说不清的清雅妥贴,依稀还是韵锦记忆中那个在图书馆里沉思的少年模样。

想不到竟然会是沈居安首先看到站在一旁的韵锦,他倒没有显出多少惊讶的表情,仿佛这样的重逢完全在他意料之中,他先是遥遥地朝她微笑了一下,然后才转过身去跟程铮说了句话。这次他们几个人都看向了韵锦的方向,程铮几乎是立即甩掉那年轻女子的手,一脸惊喜地几步跑到韵锦身边,韵锦抿嘴笑了笑,他的精神很好,完全不像一个刚出院的“病人”。

“现在医院最不安全了,你还来干嘛?”他故意板着脸说。

韵锦含笑道:“你没说我倒没想到,也是,那我先走了。”说完作势要离开,程铮那里会肯,移了移身子,挡住她的去路,“来了可就不准走了。”

两人说话间,其余几人也走到了他们身边,几道目光同时打量着打扮朴素的韵锦。那个明媚的年轻女子直接靠近程铮,再次亲热地挽着他的手,微微侧着头,带着点俏皮的表情着看程铮和韵锦。程铮触电一样甩开她,一脸气愤地说道:“章粤你找死是不是?”

那名叫章粤的女子皱眉,“哟,小铮铮,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说着又贴了上来,这一次故意挽得很紧,程铮不便用力,一时也摆脱不了,便无奈地说道:“章粤你看多了肥皂剧都中毒了,这也太假了。”话虽这么说,眼睛还是紧张地看了韵锦一眼,见她似笑非笑地盯着他,心里顿时又没了底,便说:“你不会连这个都信吧,这只丢脸的八爪鱼是我表姐章粤!”韵锦还是不语,只是看了看章粤,眼神却渐有深意。程铮有些急了,就连章粤也看出了情况有点不对,吐了吐舌头,偷偷松开了手,包括沈居安在内的其他几人脸上都露出了看好戏的神情。

“韵锦,你生气了?真的,我没骗你,不信你问她……章粤,你给我过来……”程铮想起了几天以来在电话里察觉出的她的冷淡,不由得有些慌了,害怕自己和她之间好不容易有的转机又成了泡影。他说着,一把将章粤扯了出来,着急地要她作证。

韵锦看着努力辩白的程铮,忽然释然地笑了,在程铮还没搞清楚她这个笑容的含义前,探身上前以一个拥抱的姿态结束了他所有的语言。

程铮两手垂下,在几秒钟的时间里全身僵硬地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是她的体温证明了这一切的真实性,他慢慢将手停在半空,然后像用尽所有的力气一样回应她的拥抱……

“啧啧,姑妈,爸,你们看见了吧,这两人就当我们是布景似的,以后别只是说我。”章粤津津有味地看着,还不忘发表评论。

韵锦赶紧推了推程铮,挣脱了他的怀抱。那个看起来不到40岁的妇人竟然会是他妈妈,韵锦知道自己现在成为了在场所有人视线的焦点,不由感到些许窘迫地垂下了头。

他妈妈毫不掩饰自己对韵锦的打量,韵锦感觉她的眼神将自己全身都巡了一遍。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普通的衣着在他们这一家人面前是怎样的寒碜的,但强烈的自尊心让她强迫自己抬起头来,正视对方的眼光。她等待着对方打量完毕后的结论,没想到他妈妈看了一会,忽然笑着说道:“原来你就是苏韵锦,我看了半天,也没觉得你像我们阿铮说的那样――是个特冷血的人呀。”

“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样的话!”程铮强烈不满地打断。

“你高三那年暑假、大二那年五一结束后、准备上大三的时候都说过,还需不需要我提醒你别的。”章晋茵好整以暇地说,章粤幸灾乐祸地笑了出来。

“怪了,别人问你多少岁你说不记得了,这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你倒记得很清楚。”程铮被揭穿后,恼羞成怒。

“我儿子的感情生活怎么会是无关痛痒的事?”章晋茵挑眉说道。

韵锦心里想,咋一看还觉得程铮跟他妈妈长得并不像,现在看来,没有什么能让人置疑他们是亲母子,说话口气神态像到了极点。

“舅,你带他们走吧,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程铮求助地看着一直沉默的中年男子。

章晋萌――这个韵锦以往只在财经杂志上见过的商业巨头,现在却是爱莫能助地拍了拍外甥的肩膀说:“说句实话,阿铮,刚才那句话你确实说过,就连我也记得。”

韵锦始终带着笑容,心里慢慢放下了先前的戒备。看得出来,他是在一个被众人关爱着的幸福宽容的家庭长大的小孩,也许就是这样的家庭环境,才让他性格里多了一份不管不顾的自信。

“韵锦,你好,好久不见了。”一直浅笑看着这一切的沈居安这时对她打了声招呼。

程铮好像这才想起了什么,悄悄凑到韵锦耳边说:“他现在是我表姐的男朋友。”

“程铮,你唧唧咕咕说什么,我都还没开口呢。”章粤牵住了沈居安的手,对韵锦笑道:“关系有些混乱是吧,所以我就说,人生就是有了那么多巧合才具有戏剧性嘛。”沈居安看着章粤不语,眼神里有着溺宠。

果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就连角色的变化也那么莫测,曾经她与沈居安牵手走过校园的小道时,何尝想得到这一出。“是呀,居安,好久不见。”韵锦道。

章晋茵对韵锦笑着点头,算是正式打过招呼,“我那没出息的傻儿子可是念叨你很久了,我这个做妈的光听他倾诉耳朵都起了几层茧,这样也好,他从小无法无天惯了,该有个人给他点苦头吃吃,不过现在看起来,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韵锦忙回以笑容。章晋茵看向儿子:“你没事了,我也要回去了。看你,手好像长在人家手上一样……知道你不耐烦,说吧,你现在回你舅那边还是回我上次给你买的那套小公寓?”

程铮当即表示要回公寓,章晋茵也不勉强,遂让司机送他们返回,自己则上了弟弟的车。

沈居安和章粤是自己开的车,章粤临走前不怀好意地交待程铮:“回去后悠着点啊,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问表姐。”

见程铮虚晃了一下拳头表示警告,她也就笑嘻嘻地跟沈居安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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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别说又只是一场误会,因为即使是误会,这一次我也不会再放开。”回到公寓后,程铮还是紧紧地黏住韵锦,好像一松手,她就会消失。上次她那告别的一吻留给他的隐痛至今还在,狂喜过后一场空的感觉他不想再尝试。现在仿佛他把她的手抓在手心,她便再也不能离开。

看着他这个样子,韵锦也不禁动容,便叹了一声:“程铮,我究竟好在哪里?让你值得这样对我?”这是她心里长久以来都不曾明白的问题。3

程铮却撇了撇嘴,道:“苏韵锦,你倒挺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我什么时候说过你好。你长得也就一般般,性格尤其别扭,犟起来简直欠揍,实在让人说不出好在哪里……可是,我偏偏爱你。”

韵锦不禁苦笑。程铮把她的手贴上他的脸颊,“别可怜我,我不要你的同情……”说出这句话之后他又后悔了,“不,不,如果只有同情才能让你愿意在我身边,那,有同情也是好的。”

韵锦还能做什么?除了紧紧和他依偎。恋人之间往往肢体语言比交谈更能直接地表达心里所想。

那就在一起吧,抛开所有的顾虑,即使今后相互折磨,明天的事留给明天去后悔。韵锦想,一路逃避,想不到还是会有今天,正如张爱玲笔下,用整个香港的沦陷来成全了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莫非眼前举国上下谈病色变的混乱,也只为了成全她苏韵锦和程铮?别怨她自欺,在哪对恋人心中,自己的感情都足以倾城。也别问她何以拒绝了那么多年,所有的防备却在一朝瓦解,她只是决定对自己诚实一次。

相互依偎的时候,时间变得失去意义,韵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窗外夜幕已降临,傍晚的时候,程铮电话叫了楼下的外卖,很简单的快餐,两个人都吃的很香甜。她恍惚间觉察到时间已经不早,但看了看程铮的手表,不过晚上八点钟,过了一会,还是觉得不对,便硬是从程铮身上掏出他的手机,一看时间,不由大怒。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10点零五分。

韵锦又惊又气地从他身边站起来,把手机扔回他的身上,“你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他接过手机,也煞有其事地看了一下,说道:“呀,怎么那么晚了。不关我事,表的时间慢了我也不知道呀。”“是吗?”韵锦拼命压制怒气,可还是想撕掉他那张故作无辜的脸。“你这人知不知道轻重,我10点钟后回学校,要是被抓住了,是要被重罚的。”“那就干脆明早上再回去了。”他装做惋惜地说,却掩饰不了眼神里得逞的兴奋。

韵锦用手警告地朝他虚指了一下,懒地跟他浪费时间争辩下去,转身就朝门口走去。他这次倒没有阻挠,只是在她打开门后才冷冷地说道:“你宁可这个时候回去被罚,也不肯在我这里呆一晚上吗?你这么防着我,未免也把我想得太不堪了,我是禽兽吗?”韵锦迟疑了,他继续说道:“床给你,我睡沙发,这么晚了路上也不安全,信不信我随便你。”

韵锦在门口犹豫了一会,终究还是重新把门在自己眼前关上,闷闷地旋回客厅,拿起电话打回了宿舍。舍友在那边说:“韵锦你这么晚没回来,我们都担心你出了什么事呢。系里刚才有人来查房了,我们把你的蚊帐给放了下来,枕头塞进杯子里,好歹蒙混过关了。”韵锦不禁松了口气,再三说了谢谢,只告诉她们自己今晚有事借宿在亲戚家里,明早就会赶回去。

胡乱洗漱一轮后,韵锦走进了屋子里惟一的一个房间,当着他的面把他关在房门外。刚躺下,就听见他用力的敲门声。“干嘛?”她重新披上外套开门。程铮靠在门框上愤愤然道:“我说你这女人就是心太毒,你就这么睡了,被子枕头也不肯给我。”韵锦想想,确实也有道理,于是返回房间,打开衣橱翻了半天,没想到由于这房子住人的时间也不是很多,所以竟没有多余的被子,只有床上现有的一床和一张毛毯,枕头倒是有一对。她好不犹豫地拿起一个枕头和那张毛毯塞到程铮怀里,然后立刻就要关门。“喂!”程铮不甘心地叫了一声,韵锦毫无商量余地地说:“你是男人,自然只能要毛毯,被子我得留着。”

“我是想说,我们还没道晚安呢。”

“晚安。”她飞快地说,见他要笑不笑地盯着她,心里有点明白了,微微红着脸,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左侧脸颊。程铮哪里听她的,飞快的探身在她唇上啄了一口,“晚安。”

这家伙!韵锦返回床上,心里却有小小的喜悦,睡意也很快地袭来。朦胧间,再次听到了追魂一样的敲门声,本想不理会,可他很有耐心地一敲再敲。

“够了,你烦不烦!”她用力地一把拉开房门,程铮顺势掉了进来,脸上怏怏的:“真的很冷,不骗你,而且沙发我睡也太窄了。”d

韵锦看了看他提着的薄毛毯,春天的晚上还是带着微微的寒意,考虑到他是刚出院的病人,而且不久前还感冒发烧了,她言简意骇地说道:“换你睡床,我睡沙发。”她抢过他手中的毯子,走出了房间。

程铮拖住她:“让你一个女的睡沙发,说出去我都不用活了。”韵锦转过头:“程铮,我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想干嘛?”

“我什么都不想。”他不满地说道:“用不用这么死板呀,你住在我这里,睡床还是睡沙发有谁知道,只要我们自己心里有数就可以了。床各人一半,你求我都不会动你,在医院折腾了这么久,我都累死了。”说完便自顾跳上床,按熄了床灯,闭眼不看她。良久,等到他心里都没了底气,才感到身边的床垫微微陷了下去,他没有看她,但也知道她尽管和他躺在一张床上,但身子一定尽量远离他。

韵锦和衣睡在床上,背对着他,听着黑暗里传来他的呼吸声,怎么也睡不着,又不敢动弹,正犹豫着要不要换到沙发上去,忽然感觉到有双不老实的手趁她不注意,悄悄从衣服的下摆爬上她光裸的背。她像被烫到似的立即缩开,用力抽出他的手,厉声道:“干什么?我就知道不该相信你。”

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可怜兮兮的:“韵锦,我睡不着,老想着,这是梦吗?你真的就躺在我身边了?你不知道,我见你的第一次是在学校走廊里,那天晚上我就梦见了这一幕……”他不用说下去,韵锦也知道那个梦里肯定没有什么健康的内容,幸好他看不到她脸上的烧红,她啐了一口,没有言语。

“让我看看你好吗?我不开灯,真的在暗里看看就好,我……我……”他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贴着她的耳朵轻轻说出了下半句话。韵锦一愣,明白过来后羞得哪里还说得出话来。可是她毕竟是年轻未经人事,哪里知道这句“我不会‘进去’的”和“我爱你”一样,被并称为男人经典的两大谎言。

“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他反复摇晃着她的肩膀,像个要糖吃的孩子。她只觉得不知所措,想拒绝他,可又抑不住心里的意乱情迷。相信他吧,只要不到“最后那一步”。他说他从来没有看见过真实的女孩子的身体,她又何尝不是一样好奇。

程铮见她沉默,怎么会放过机会,翻身压住她,边胡乱地吻着,一只手摸索着解她衣服上的扣子。韵锦脸红得要滴出血来,软软地任他摆布,等到意识回转过来,身上凉凉的,触到的只有他滚烫的肌肤,才知道两人间已经没有了任何遮掩阻碍。程铮在她身上撑起身子,借着窗帘外透进来的微光用眼神膜拜她仿佛泛着柔光的身躯,这无数次在梦里出现过的景象首次真实出现在他面前,美丽得超乎他的想像,他喉咙里发出一身含糊的呻吟,任由自己陷入疯狂之中。

他的手,他的嘴唇都重重落在韵锦身上,韵锦觉得自己像在海浪的顶峰,一种不熟悉的感觉一波波涌上来,正迷醉间,身下一阵锐痛传来,如被生生凿穿,她惊叫一声,骤然挣开紧闭的眼。

“程铮,你骗我!”泪水滚滚而下,说不清是因为疼痛还是别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了。”他喃着,慌不迭地用手去拭她的泪。

“你出来!很痛。”她哭着道。他边吻着她边说:“我也痛,忍忍好不好……”

程铮其实也一样,何尝经历过这些,只不过靠着本能去做想做的事,她的紧窒和他的紧张都让他手忙脚乱,看到她的疼痛和眼泪更加不知所措,汗水和她的泪水融成一片,可血气方刚的欲望在煎熬着他,最后咬牙一发狠彻底挺身进去,韵锦疼得喊不出来,只得用力掐住她。他的动作青涩得完全没有技巧,少年的蛮力更是不知轻重,每一下的动作都是重重撞击着她,折磨着她。韵锦先前只感到疼痛不堪,渐渐地,竟他的粗鲁中感到了一种被拥有的满足,好像在提醒着她,也许,从此以后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

过分的敏感和冲动让他们的第一次草草收场,韵锦任他像个孩子一样趴伏在自己胸前,想狠狠骂他,却无声地用手环住他光滑结实的背。

他在她身上半睡半醒地伏了一阵,又再卷土重来,一整个晚上,一对少年男女探索着分享那陌生隐蔽的激情,汗水湿了又干,最后韵锦沉沉睡去之前,只听见他反复呢喃着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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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

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怎么样的,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如坐云霄飞车,时而飚到云端,片刻又坠落谷底。

郁华说:“好歹都是你自己选择的‘天崩地裂’。

程铮出院后,在韵锦这边待了两天,最后还是依依不舍地回了学校。他离开后,韵锦过了一天才意识到,在两天的耳鬓厮磨里,他们竟然没有想到过要做避孕措施。想到这里不禁害怕了起来,一个人不知如何是好,打死也不好意思到药店去买药,万般无奈,找到了莫郁华,吞吞吐吐地对她说了事情的始末。莫郁华二话没说,抓起她就往药店跑。

药是吃了,但毕竟没有赶在最及时的时候,就连郁华也不敢说绝对的没有了危险。韵锦在担心害怕中度过了一个星情,直到经期终于如期而至,心中的一颗大石才落了地,暗自庆幸电视里春风一度,珠胎暗结的苦命情节在现实中出现频率并不太高,可也下定了决心,今后决不再这么懵懂。

从程铮返回北京的当天起,全宿舍无人不知韵锦有男朋友,因为他电话之勤,套句舍友小雯的话说,就是接电话都接到残废。以往在宿舍电话最少的韵锦经常在床上抱着话机聊到夜深。开始韵锦还有些沉醉在热恋的喜悦中,时间稍长,程铮性格中的的霸道让她不禁暗暗叫苦,偶尔打电话几次找不到人,或者一言不合,就有一顿脾气。好在他火气来得快也去的快,往往见韵锦懒得理他, 如同熊熊烈火烧到一团湿透了的棉花,自然而然地又熄灭了,所以,每次到最后主动结束冷战那个人也是他。

两人分隔两地,一南一北,距离甚远,只要一有闲暇时间程铮就会往韵锦这边跑。韵锦心疼花费在机票上的钱,他却始终满不在乎,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两个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事情。大四上学期准备结束前,他以方便韵锦找工作为由硬塞给她一个手机,韵锦想起前一次他也是送她手机,她拒不接受,结果那家伙二话没说,当即翻脸地将手机从十八楼的公寓窗口往下一扔的经历,只得收下。这么一来,更方便他随时随地跟她联系,通常韵锦每听到他给她设置的专属于他的铃声响起,都是一阵头痛。韵锦怎么也想不通,旁人看来那么冷傲矜持的一个人,为什么一旦爱了,会变得这样的黏人。

这一年的春节前,韵锦参加了她所在大学当地的大学生双选会,印象中,她有生以来都没有在这么多人的场合出现过,人挤人的双选会现场,她头昏脑胀地被汹涌的人潮涌这往前走,完全看不到方向,稍好一些的单位更是拥挤得苍蝇都飞不进去,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谈得上什么理性的选择,韵锦也不记得自己到底投出了几分简历,更不直到究竟有几成被录取的把握,只是终于走出双选会大门时,呼吸着顿时清新了的空气,深深吁了口气。

程铮自然不必忍受她这番折腾,别的不说,光是顶着名校的头衔,选择的余地顿时大了不止一点点。更何况他的专业正当热门,在校表现出众,家里背景雄厚,要找个好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是在就业意向方面他似乎受父亲影响更多些,一心学以致用地往技术岗位跑,反倒对母亲这一系的事业全无兴趣。他父母甚为开明,也不勉强他,由得他去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只希望他在选择工作地点时能回到父母身旁,毕竟他是家里惟一的孩子,而且,他父亲担任本省建筑设计院院长兼党委主记一职,为他安排他想要的岗位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程铮却表示自己不打算回到家乡,他对韵锦也是这么说:“靠老爸有什么意思,何况回去后要忍受他的唠叨。还不如留在北京自在。韵锦,等你毕业后一过来,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事实上,韵锦虽也不愿回家乡,但她更想留在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南方都市,在这里,她感觉不到自己是个外地人,很自然地融入到这个城市的脉搏中。她也对程铮表达过这个意思,但程铮只是说:“你傻呀,你当然要跟我在一起呀。”

当然要在一起。他说得理所当然,可韵锦无法想像自己毕业后只身北上去跟他团圆的情景。她并非不想念程铮,可对未来的顾虑压倒了她的冲动,她不愿意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因为那里除了他之外,她一无所有,假如失去了他,她将无路可退。韵锦感到自责,原来自己竟然是这么自私。

更让韵锦想不到的是,自己在双选会当日天女散花般洒出的求职简历竟然部分有了回音,其中甚至包括有一个她心仪的中外合资日化用品公司。她报着试一试的心理参加了该公司的初次面试,没料到负责本次招聘的主管人员对她内敛沉静的气质颇为赞赏,由此笔试、复试一路过关斩将。当韵锦与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之后,系里负责就业的老师和班上的同学都为她感到幸运,在这个大学生越来越廉价的社会里,能顺利签到这样一个单位是值得高兴的。韵锦自然也高兴,但她更不安,简直不敢想像程铮知道了这件事后会作何反应。

横竖躲不过,所以晚上程铮打来电话时,韵锦便索性将已经签了协议的事情告诉了他。

“你说你签了什么?……你再说一次。”从程铮的语调里还听不出情绪的起伏。

韵锦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无奈只得重复了一遍。

他果然大怒:“苏韵锦,我发现你做事从来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韵锦还想辩解,但他已经干脆地挂断了电话。

她连忙回拨他的手机,他哪里肯接,连拨了几次,他索性直接按掉。

韵锦知道以他的脾气,现在正在气头上,无论她说什么都是火上浇油,心想索性由着他去,或许过不了几天,等到他发完了脾气,就什么都好了。可是,两天,三天……直到第五天,程铮也没有给她打过半个电话,韵锦开始意识到这一次他是真的生气了,于是再次主动给他打电话,他统统不予理会。韵锦心里不是没有后悔的,她问自己,如果早知道他会有那么大的反弹,她还会不会一意孤行地想要留在这座城市?其实她签下就业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太多,现在想起来当真也是太草率了,就像他说的,她竟然完全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又或者,她是故意忽略了这一点,她在赌自己其实没有那么在乎他。

当下已经临近春节,学校早已放了寒假,之所以还有那么多留校的学生,无非都是些跟她一样在等待就业消息的毕业生。韵锦不是个习惯死缠烂打的人,几次联系不上程铮后,她心里虽然沮丧,可是也没再徒劳地打他电话。另一边,妈妈已经打来了几次电话催她回家过年,她并不想回到那个已经不属于她的家,可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留下,于是便在大年三十的前两天,收拾行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春运期间的火车上,拥挤程度无需过多形容,韵锦幸好买到的是一张座位票,尽管被铺天盖地的人和行李挤得动弹不得,可是毕竟比那些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的人幸运多了。她所在的车厢里,除了学生外,大多数是南下打工返乡的民工,他们东歪西倒地在列车任意一个角落里或坐或睡,神情虽然疲惫,可脸上眼里尽是回家的期盼和喜悦。在外打工不管多辛苦,至少家乡会有在等着他们的人,累了一年,等待的无非就是满载而归的这一天。韵锦看着窗外流逝的风景,谁会在家里等着她?她承认妈妈还是爱她的,可是更爱另一个家庭,她想起妈妈对她说话时变得跟叔叔一样小心翼翼的口气,更清醒地认识到,她已经没有家了。这个时候她忽然发疯一样地想念程铮,想念他怀里真实的温暖。原来,跟失去他比起来,自己的坚持变得多么可笑。可他还在生气,韵锦想,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总是要回家过年的吧,只要他心里还有她,再恼她也会过去的。有他在,也许适应北京的生活也没有那么难,只是,对已经签了协议的单位违约要负什么责任呢……韵锦迷迷糊糊靠在座位上睡去的前一瞬,还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硬座车厢晚上是不关灯的,四周的乘客打牌的打牌,聊天的聊天,还是那么热闹。她看了一下刚过去的一个小站的站名,在车上坐了十几个小时,路程总算过半了。像是感应到她的醒来似的,韵锦刚理了理有些蓬乱的头发,口袋里的手机就震动了起来。看到那个熟悉的来电,她的心跳忽然加快了一些。

“你在什么地方?吵得要命。”即使隔着电话,韵锦完全可以想像程铮皱着眉说话的样子。

“我在火车上,你呢?”韵锦不好意思大声对着手机喊,可是又怕火车的轰隆声把她的声音掩盖了。

“火车?”程铮无言了一阵,随即似乎也听到了那车上特有的声响。“你跑到火车上干嘛?你要去什么地方?”

“我……回家。”韵锦有些底气不足。

“哈!”程铮在另一边发出夸张的苦笑声,“我不知道应该对你这个人说什么好,我好不容易过来了,你倒好,一声不吭地回家去了。”

“我没有一声不吭,是你没有接我的电话。你怎么会这个时候过来。”

“废话,你不肯去北京,我不过来还能怎么办?难道跟你分开?” 虽然他的态度还是那么可恶,但韵锦却感到一阵暖意透过手机传递了过来,她有很多话要告诉他,可是说出了口只有一句:“你等我……等我。”

火车两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停靠在一个大站,韵锦想也没想地下了火车,当时是清晨4点半,天还没有亮,这个她从来没有落足过的小城市还笼罩在一片静谧之中,列车时刻表显示下一列开往G市的火车在7个小时之后,韵锦问了路,独自拖着行李就往汽车站跑,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她忘记了害怕和清晨的寒意,直到如愿地坐上这个城市5点半钟开往G市的第一趟卧铺车,她捂着自己滚烫的脸颊,才意识到自己的疯狂。

等到脏乱不堪的卧铺车抵达G市汽车站时,已经是除夕前一天的傍晚时分,韵锦随着人群跌跌撞撞地挤出汽车站门口,毫不意外地在一片混乱中一眼认出了他。这一刻她忽然感到全身绷得紧紧的神经完全松懈了下来,疲惫得再也挪不动步伐,只绽开了一个笑容;程铮果然也看见了她,却也不急于朝她走来,只是又气又好笑地打量着她。两人在数米开外隔着川流不息的人潮相视而笑。最后是程铮向她伸出了一只手,周围很吵,可她听懂了他的话,他说:“笨蛋,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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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章

这是苏韵锦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外地过年,身边只有他。她那边还好,她只说还要留在学校继续找工作,妈妈也没有再说什么,反倒是程铮,他是家里的宝贝儿子,居然没有在父母身边过春节,也没有到他舅舅家去,韵锦很意外他父母竟然会默许他这种做法。p

“同意才怪。”程铮如是说道:“一个星期前我跟老爸老妈说不留北京了,也不回他们那边,要来G市工作,叫他们作好思想准备,我妈还嘀咕了好一阵,说我有了女朋友忘了娘。后来又告诉她今天不陪他们过年了,我妈恨不得把我塞回肚子里边去。”“那怎么办呀?”韵锦笑着,可也略带忧虑。程铮得意地笑道,“我跟老妈说,你要是答应我,你就多了个儿媳妇,要是不答应,连儿子都没了。我妈这才没辙。

韵锦顿时无言。“至于我舅那边,我舅妈前几年移民了,我舅跟章粤肯定是去她那边过年的。”程铮补充道。

虽是两个人的新年,但他俩也过得像模像样,除了在小公寓里耳鬓厮磨之外,两人也走街串巷地采买了一批年货。程铮拖着她满大街地乱逛,韵锦这才意识到这个城市他竟然比她熟悉多了,敢情当初赖着她和沈居安陪她四处走走,只不过是无赖地找个借口罢了。

除夕之夜,程铮把公寓里外贴满了福字,韵锦亲自下厨给两人坐了一顿年夜饭,味道居然不错,程铮吃得津津有味,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讲的是热闹团圆,他们只有彼此,倒也不觉得孤清。十二点钟时新年钟声响起,城市指定地点礼花轰鸣,程铮抓着韵锦的手跑到阳台上看烟火,无奈隔着林立的高楼,只能看到远处隐约的火光,他孩子气地惋惜得直跺脚,韵锦回握他的手,含笑看他,她没有告诉他,其实这晚无需烟火点缀,有他在身边已经璀璨过一切。如果时光别走,定格在这一刻该有多好,直到很多年以后韵锦回想这一幕,心里仍然这么想,可是她知道,人不该太贪婪,所以在后面的日子里,不管有多少痛楚,有这一刻值得回忆,她始终都心存一丝感激。

韵锦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如同流水一般过去,身边的同学中没工作的自然继续寻寻觅觅,找到工作的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吃了就睡,醒了就三三两两地打牌,有些索性直接到签约单位上班实习。虽说学校照常安排了一个学期的课程,可是每堂课的教室都是门可罗雀,就连最后的毕业论文答辩,指导老师也是对已经找到工作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差得太离谱都大手一挥放过了。相对而言,程铮的这半年就比她要忙碌得多,他在课业上向来认真严谨,毕业设计哪里肯敷衍了事,直到6月中旬才把学校那边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在这期间他顺利地签下了位于G市的一个大型建筑设计院,该设计院创建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是西南区域最大的建筑设计院,也是国内最具知名度的六个大区综合性建筑设计院之一,程铮在没有依靠父母的情况下能被这样的单位录用实属不易,可韵锦心里明白,说是不需要家里施力,可凭着该设计院院长与程铮父亲大学校友的情意,他在单位里自然要顺水顺风得多。

两人就这样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的时光,在程铮的小公寓里一起过起了二人世界的生活。程铮父母本打算给他换一套面积大一些的房子,可是一方面韵锦主张够住就好,另一方面原来的小公寓地处这城市黄金地带的繁华商业区,距离两人的上班地点都不远,所以换房的事也就不了了之,程铮的舅舅章晋萌也体谅年轻人不喜约束的心理,便也没有执意要求他搬到自己家去,放任他在外边逍遥自在。

最初的时光甜蜜如童话,早晨两人吃过早餐一同出门等车上班,下午下班后相约一起买菜回家,韵锦有一手好厨艺,将程铮的味觉纵得越来越挑剔,晚饭后两人或是一起到附近看场电影,或是牵着手四处晃悠,有时也依偎在家看电视,然后分享一个缱绻的晚上。两人虽然纠缠多年,相恋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如今真正朝夕相处,新鲜感褪去后,许多以前没有发觉或是故意忽略的问题渐渐浮了出来。

首先一点,程铮好动,他虽然在学习、工作这些正事上颇沉得下心钻研,但是其余的时间并不喜欢待在家里或太安静的环境中,尤其设计院的工作终日面对各种图纸,精神紧绷,下了班之后他更愿意跟着一班同事朋友到运动场所健身、打球,或享受这城市著名的夜生活;韵锦恰恰相反,她喜静,下班回家之后能不出门则不出门,即使在家里也是做做家务,听听音乐,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上下围棋,很少呼朋引伴,只是偶尔会跟莫郁华或大学的几个舍友聚聚,甚至连大多数女人喜欢的逛街购物都不是十分热衷。她试着几次在程铮的生拉硬拽之下跟着他到各种KTV、酒吧玩过几次,往往坐到一半便吃不消那些地方的拥挤吵杂,又不忍拂了程铮的兴致中途打道回府,一晚上熬下来如同受罪。如此三番两次,程铮也不再为难她,偏又喜欢黏着她不放,便尽可能地减少活动下班回家陪她,于是每每是韵锦闲时坐在电脑前对着棋盘冥思苦想,如同老生入定,又不许他指手画脚,他便如热锅上的蚂蚁,那里能定得下来。一来二往,两人索性各为其事,互不勉强,该干嘛干嘛,反倒都乐得轻松。好在程铮虽然爱玩,但极有分寸,他在单位里从不张扬自己的家世,不过明眼人都能从他举止谈吐中看得出来他家境不俗,加之外形气质皆出众,不刻意招惹他时性格也算好相处,因此在同事朋友圈里相当受欢迎,各种场合中瞩意他的女孩也不在少数,而他在男女之事上一向态度明朗,玩得再疯也不越雷池一步,并且大大方方一再表明自己乃是有主之人,旁人尽管对他甚少现身的“神秘同居女友”的存在持怀疑态度,但见他明确坚持,也均默认他的原则。在外时,韵锦绝少打电话催他返家,反倒是他倦鸟知巢,见时间不早便及时脱身回家。其实不是没有遗憾的,有时看着同样有老婆或者女友的朋友、同事被家里的电话催得发疯,他心里甚至会生出几分羡慕,他隐隐中期待着她能表现出离不开他的姿态,可不管他回多晚,她都只给他亮一盏夜灯,或者先睡,或者做别的事情,从未苛责于他。

除了性格上的截然不同外,程铮是含着金匙出生的人,自幼家人亲朋无不把他捧在手心,自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里时各类杂事都丢给老保姆,就连在北京念大学的四年里,父母心疼他独自在外,也在学校附近给他买了套房子,一概生活上的琐事都有钟点工打理,饶是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自幼带大他的老保姆都要不放心地上京照顾他一阵。现在跟韵锦生活在一起,当然不愿意有闲杂人等叨扰,所以家务上的一切事情统统都落在了韵锦身上,他竟是连一双袜子、一双碗筷也不肯亲自动手洗的,更别提日常的做饭打扫了。韵锦家境自然远不如他,可从小在家里,尤其父亲在世时也是父母的掌珠,甚少像现在这样里里外外地操持,刚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她先是受不了程铮在家务事上的白痴,兼之自己在这方面的确比他得心应手,便顺理成章地揽下了所有的事情,天长日久,难免感到有些疲惫,尤其是偶尔下班得比较晚,回到家往往看见他大少爷窝在电脑前打游戏,或者干脆在单位赖到比她回来的时间还晚,一见到她就抱怨肚子饿,气得无话可说。她也试过赌气自己也什么都不干,饭也不给他做,衣服也不给他洗,房间也不收拾,看他怎么办。谁知他硬是看着屋内乱成一团也视而不见,沙发上堆满了东西拨开就坐,衣服累积到再也没有替换了便扔给物业附属的洗衣房,内衣裤索性就穿过一次就扔,没饭吃就更简单了,楼下附近多的是餐厅酒楼,一个电话外卖就可以送到家。最后往往是韵锦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败下阵来,继续做他的免费女佣,末了还要被他奚落几句。

有时程铮也心疼她,说过要请钟点工的话,韵锦始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何况她深知他的脾气,虽然自己不喜欢动手,但在生活的细节上要求甚高,诸如日常洗涤用品都有偏好,衬衣稍有些褶皱即坚决不肯出门,钟点工如何一一照顾得来。幸而韵锦工作的所在部门是公司的一个客户服务部,平时工作大多只是接接客户咨询、投诉电话,总的来说还算清闲,只要不跟程铮的臭脾气计较,公司、家里都还算能应付得过来,只是两人间摩擦难免。

本来年轻男女之间,既然生活在一起,由于性格和习惯上的差异导致小的口角是很正常的事情,偏偏程铮是个火爆脾气,越是在亲密的人面前他的任性和孩子气就越表露无遗,韵锦却是外柔内刚的性子,当真是绵里藏针的一个人,嘴上虽然不说什么,可心里认定的事情很少退让,即使有时无奈忍他一时,但积在心里久了,不满就容易以更极端的形式爆发。两人各不相让,一路走来大小战争不断,只因年少情浓,多少的争端和分歧通常都化解在肢体的热烈纠缠中。古话都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大概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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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章

次年春节前夕,沈居安和章粤的婚讯传来,章粤是直接兴高采烈地将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程铮,说都是自家人,请帖就不发了,让他和韵锦两个到时主动前来,还少不得要他们帮忙打点的。比起在国外多年的章粤,沈居安则要固守礼节得多,给韵锦的请帖他是亲自送到了她手中。

那是一个冬日的午休时间,难得的阳光灿烂,韵锦和沈居安约在她公司附近的一个小餐厅里,看着他放在桌上缓缓朝她的推过来的精致请帖,韵锦说道:“其实章粤已经打过电话过来,我们都知道了。”^

沈居安道:“章粤说是章粤的事,我现在是以我的名义邀请你,你知道的,我的亲友并不多。”

韵锦低头一笑:“现在说恭喜会不会显得很虚伪。”

沈居安了然地笑道:“我应不应该再表现得尴尬一点,才更符合我们现在的关系。”

韵锦再次失笑:“收到旧男友的结婚喜帖,怎么也要感叹一下。”

“确实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很玄妙。”他的声音温润一如当初。

“不管怎么样都要说声恭喜,真的,居安,祝你和章粤幸福。”韵锦再抬起头时,脸上是坦然的祝福。

“谢谢。”沈居安淡淡一笑,轻轻转动着自己面前的一杯冰水。

韵锦翻看着印上了章粤和沈居安两人结婚照的喜帖,粉色的精良卡纸,设计简约大方,又不失品位,看得出用了心思。“是章粤设计的吧,她的眼光一向很好。其实你很幸运,章粤是很难得的好女孩。”韵锦说这话是真心的,章粤虽然是富家千金,但性格率真豁达,是再精灵剔透不过的一个女子,谁拥有了她都该是庆幸的。

“你说得对,她真的很好。”沈居安仍是专注看着他的一杯冰水,这样的天气,饮料点一杯冰水的人着实不多。“其实……就算她没有那么好也没关系。”他的声音依旧淡淡的。

韵锦眼里闪过刹那的惊愕,但还是选择了沉默。

沈居安笑笑说:“我娶的是一个叫做‘章粤’人,她有这样的一个姓氏,这样的一个父亲,就足够了,其余的都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韵锦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挤不出笑容,他还是以前清俊儒雅的样子,这样一个温和如旭日春风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比冰水更冷。“我有个好朋友喜欢说一句话,求仁得仁,是谓幸福。同样,我也把这句话送给你,你的选择我不予评论,可是,你不该伤害她。”

“没有人应该受到伤害。”他慢慢地喝了口水,像完全感觉不到寒意,“相信我,以前我就说过,我一直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况且,我给了她一个她想要的男人和她期待的一份感情,这对于她而言,何尝不是求仁得仁?”

韵锦没有与他争论,她看着他,忽然想起了红楼中的一句话:任是无情也动人。谁能拒绝这样的男子温柔一笑,她开始觉得程铮的孩子气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暗里叹了口气。

“别误会,韵锦,我并不想挽回什么。我对你说这些是因为我觉得从某种方面来说我们很像,这可能也是我一直受你吸引的原因。”

韵锦用手轻轻碰触身旁玻璃窗上的光影,良久方回答道:“你错了,居安,我们并不像。”

“是吗?”他笑得意味深长。

当晚韵锦回到家中,看程铮的眼神也不禁柔情了许多,两人自是更加甜蜜,激情过后,韵锦在程铮怀里昏昏睡去,忽然觉得耳边一阵凉意,不禁用手一摸,原来是付耳环。她半靠在床头,摘下来细看,原来是前一阵两人逛商场时经过首饰柜台,她无意间看到这对耳环,摆在不是很显眼的地方,坠子是小而淡的一点蓝色。当时程铮见她喜欢,忙不迭让柜台服务员拿了出来,原来耳环是铂金上镶嵌了一小颗水滴状的海蓝宝,看起来甚是雅致。海蓝宝原本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这对耳环上镶嵌的那两颗纯度极高,幽蓝如人鱼眼泪,加上做工精致,又出自名家之手,所以韵锦看了一下标牌上的加钱,连忙摘了下来。倒是程铮坚持要买下,他一直想送她首饰,无奈她对这些东西兴致不高,难得她喜欢,他怎会错过。韵锦见他固执,便用了缓兵只计,只说道:“要买可以,只准用你的薪水,不准用家里的钱。再说,我又没耳洞,买了也戴不了。”当时他只得罢了。韵锦以为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忘了这事,谁知道他当真老老实实地存了几个月的薪水,还特意向厂商定做了一付夹式的。

韵锦心中感动,将耳环重新小心戴上,两颗小小的蓝色坠子在她耳际轻晃,跟她的气质说不出的贴合。

“以后不许你丢下它。”程铮把头埋在她胸前说道。

韵锦轻抚他的头发:“以后也不许你丢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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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章

春节将至,韵锦和程铮都一样有七天的假期。前一年的春节两人都没有回家过年,程铮这边还好,他父母偶尔都会抽时间或借着公差的理由飞过来看看他,韵锦却是整整一年多没有见到妈妈了。对于妈妈,她有着一种复杂的心态,一方面挂念着,一方面却逃避着。今年节前妈妈早早打来了电话,让她非回去不可,更重要的是,听妈妈早些时候电话里透露,叔叔的服装厂由于同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经营不善,这一两年来竟亏损了不少,无奈之下,今年将整个厂折价买了出去,好歹才偿清了外债,现在,他们一家三口靠着叔叔前几年的一些家底,虽不至于生活窘迫,但坐吃山空,日子只是大不如前了。韵锦跟叔叔的关系虽然说不上十分亲厚,但当年叔叔供她上大学的恩情她点滴都记在心里,更何况还有妈妈这层关系在里边,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回家照看一下。

除夕前一天,韵锦跟程铮一起飞回家乡的省城,刚刚出舱,早有程铮的父母和司机在外等候,他父母苦留韵锦跟他们回家住几日,可韵锦回家心切,而且念及自己和程铮并未结婚,春节关口哪好到别人家去,程铮一家挽留不住,只得遣车将她送回县城,程铮也硬是亲自送了她到家才返回。

妈妈虽然早知韵锦今日会回家,可一见到女儿,还是免不了悲喜交集。韵锦心里何尝没有感叹,一年多不见,妈妈竟然憔悴了那么多,显然可见先前在电话里提到的困境还是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了,就连叔叔脸上也不见了原先飞扬的神采,叔叔家的“妹妹”年纪还小,话也不多。饭后,韵锦和妈妈把碗筷收拾妥当,母女二人便在妈妈的房间里谈心。韵锦将随身带回来的一张存折塞到妈妈手里,只说这是做女儿的一点孝心,妈妈推了一下,还是收下了。其实韵锦工作了大半年,积蓄也并不是很多,只不过她所在的G市毕竟经济发达过内地城市,而她的收入也算中等,平日里跟程铮在一起,首先房租这一项大的支出便可省去了,尽管平时生活中她不肯让程铮一概包揽开支,坚持付了水电杂费,可毕竟有他在身边,比独自一人在外闯荡要好过许多,她不知道给妈妈的这点钱算不算杯水车薪,但毕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随后妈妈告诉她,其实最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叔叔在家赋闲了一段时间,最近靠着朋友的引荐,聘上了省城里一个服装厂的主管,年后便要上任,虽说是替人打工,可将去的这个服装厂的规模自是不比他以前那个私营小厂大上许多,待遇也颇佳。

“这样再好不过了,全靠叔叔还是有本事的人。”韵锦的一颗心放下了许多。

“他纵有本事,不过也靠幸运。”妈妈叹了口气。

韵锦变不提此事,只转弯抹角地问妈妈,叔叔待她可好。妈妈只是微红了脸说,到了她这个年纪,也没什么可求的了。看着妈妈的神情,韵锦知道了,妈妈是找到了可以付托余生的人。为人子女,除了为妈妈高兴,她还能做什么?她身边也有了程铮的陪伴,如果爸爸在天有灵,看见最珍爱的妻女都有了归宿,也当安息了。

心事既了,韵锦顿觉释然了许多,除夕夜的年夜饭上,一家四人总算开开心心吃了一顿饭,韵锦甚至跟叔叔也碰了几杯。饭后她只觉得双颊发热,可心里难得地澄明安详,正想给程铮打个电话,他已经早一步给她打了过来。电话那头他直嚷着想她,竟是一天也离不得的样子,又说他想让双方父母见上一面,也当作将两人的关系正式明朗化了。韵锦犹豫了一下,总觉得太过仓促,可酒意一上来,醺醺然之下也经不起程铮软磨硬施,也就答应了。

她只是顺口应承下来,没想到程铮动作如此迅速,第二天一早,他便打她手机说,他爸妈现在便有时间,问韵锦想把见面的地点安排在哪里。韵锦哭笑不得,今天正是大年初一,那有这个时候双方父母见面的道理,再三讲道理,他才勉强同意再推一天,并且说明他爸妈愿意迁就韵锦家里这边,在她们县城上不拘找个什么地方聚一下。

结束电话之后韵锦只得将这件事跟妈妈和叔叔说了,谁知他们一听之下竟如临大敌般,直说怎么可以委屈未来的亲家到他们的小地方来,当然要他们全家亲自到省城去才不失礼。韵锦也由了他们去,当晚便将妈妈和叔叔的意愿转告了程铮那边,程铮一家都表示尊重他们的意愿,于是便定了省城里相熟的酒楼,末了,程铮父亲还亲自打电话来正式表达了对韵锦一家的邀请,事情变如此定了下来。韵锦着实没有想到她原本想像的一场简单会面竟会变得这么郑重其事,然事已至此,已是骑虎难下。

初二清晨,妈妈和叔叔早早便起来收拾妥当,再把韵锦和妹妹催了起来,韵锦看见妈妈竟然穿上的她衣箱里最隆重的衣服,叔叔身上俨然是跟妈妈结婚喜宴上的西装,她觉得好笑之余心里是感动的,不管是贫还是富,天下为人父母者的心都是一样的。一家人紧张地张罗了一轮终于出了门,上车前妹妹还因为没有记住大人教的见到程铮父母时要说的吉利话而被叔叔斥责了几句,韵锦忙劝住了。待到买好了作为见面礼的土特产,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客车抵达省城时已临近中午,韵锦没让程铮过来接他们,在车站附近拦了辆的士就往约好的酒楼去。

车子停在了他们要去的酒楼前,下车后韵锦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建筑,从门口望去大厅恢宏气派却不显浮华,虽地处市区中心但难得地在巷子里闹中取静,四周车辆也寥寥无几,显然不是一般对外的酒楼,而是类似于私人会所之流的地方。好在程铮已迎出门口,见了韵锦父母便上前来恭恭敬敬地打招呼,妈妈和叔叔忙不迭地回礼,见程铮作出要替他们提手中的东西,哪里好意思让他代劳。韵锦只笑着说:“叔叔,让年轻人拿着吧,这是应该的。”程铮忙笑嘻嘻抢过,跟着一身正装的大堂经理模样的人将韵锦一家引至二楼的一个包厢前。侍者推门的刹那,妈妈尤暗暗问了韵锦一句:“女儿,妈妈身上没有什么不妥吧?”韵锦没有说话,悄悄地用力一握妈妈的手。

进去后,程铮父母早已站立离席等候,双方寒暄了一阵才各自入座。入座过程中,叔叔硬是要程铮先坐自己才肯坐下,韵锦在旁,程铮哪敢造次,只得一再退让,直到他父亲开口亲自请叔叔先坐下,这才罢了。韵锦心中有些不解,只当叔叔是谦逊过分,也不说什么。闲聊间,服务员悄无声息地将菜流水一般端了上来。程铮的父亲程彦生和母亲章晋茵都是家常打扮,并不显山露水,只是言谈举止间男的儒雅,女的端秀,自是另有一番气度,当下两人一如寻常家长,与极有可能成为亲家的两个同龄人闲话家常。程彦生虽和蔼但话不多,一副学者的书卷气,倒是章晋茵忙着招呼。菜上齐后,她夫妇二人举了面前的小酒杯,说道:“这里的菜虽不算好,但难得地方清净,很合适亲友聚会,还请不要见外先干了这杯,庆贺在这新年时候,我们两家人初次正式会面。”

于是几人都举了杯,除了还在读书的妹妹外,其余的人都将酒干尽了。韵锦和程铮喝完杯中酒,两人暗里相视一笑。还没坐下,叔叔忙拿过酒壶,给他身边的程彦生添了一杯酒。程彦生欠身致谢,叔叔又给章晋茵倒酒,倒是章晋茵忙招手唤来了服务员,连说:“您太客气了。”叔叔举杯倒:“哪里是我客气,程院长、章总,千言万语说不完我对您两位的谢意,我们也不会说话,只能用这杯酒感谢对我们家的关照。”

韵锦的筷子悬在半空,只疑惑地看着叔叔和章晋茵夫妇。章晋茵轻咳一声,脸上笑意如常:“都是自己人,何苦那么见外,程铮,招呼你伯父伯母吃菜。”程铮看了韵锦一眼,忙让服务员给韵锦妈妈和叔叔添了碗汤,再用自己的筷子给韵锦夹了夹菜。

韵锦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程彦生已将话题扯开,双方只聊些家常,气氛还算融洽。席间章晋茵问到韵锦妈妈身体可好,韵锦妈妈说道:“还算好,多谢记挂,若不是我前段时间身体若一些,老张早就可以去厂里报到了。”程铮忙抢了一句:“还是身体最重要。”叔叔却对着章晋茵道:“不过您放心,章总,一过完年我就会跟李经理报到,服装厂这一块的业务我熟,您交给我就……”“叔叔,你吃吃看这个,味道不错。”韵锦给叔叔夹菜,打断了他的话。

她明白了,叔叔和妈妈的郑重其事,谦卑小心从何而来,她真蠢,早该想到天底下那有那么顺利的事情,这边叔叔刚失业,那边这么好的一份工作就找上门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说话间,章晋茵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不慎滑落在地,还没等服务员反应过来,叔叔已经抢先一步将外套拾起,小心地掸去看不见的灰尘,端端正正地放回了原处。韵锦垂下了眼帘,多么熟悉的感觉在她心中翻腾,她几乎就要忘了五年前那一幕,孟雪手中沉甸甸的捐款信封,跟章晋茵的外套一样,红的让她眩晕。那么多年了,原来什么都没改变。

她抬起头来,发现程铮担忧的眼神,原来他们都知道,只有自己蒙在鼓里。可她有什么权利不高兴,包括程铮父母在内,他们都是好心,是因为程铮爱她,所以他们才帮助她的家庭,而事实上叔叔和妈妈的确需要这份工作。她回应程铮一个笑容,低头往嘴里送了一口菜,从不知道,原来鲍汁猴头菇的味道会是那么苦涩,她忍耐着细细咀嚼,硬是咽了下去,然后微笑如常。

席毕,章晋茵夫妇挽留韵锦一家在省城玩上几日,韵锦和妈妈都说家里还有亲戚要探望,他们也不勉强。程铮把韵锦拉到一旁,说道:“亲戚就让你妈妈他们走就行了,你留下来吧。”韵锦笑着说:“天天两个人呆着你也不烦。”他便贼笑着附在她耳边说了句话,韵锦脸一红,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边几个大人看着他们小两口的模样,皆是但笑不语。

毕竟还是程铮了解她,回到家后,韵锦睡前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你还是介意,所以不开心是吗?可能我又做错了,我让妈妈帮你叔叔,只是想让你高兴。”韵锦把手机放在胸口,很久才给他回复:“我还没有那么不识好歹,我明白,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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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章

春节假期过去,韵锦和程铮一起回到G市。生活就是一天一天的重复,韵锦也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叔叔工作的事情,她不愿意让这件事打乱她和程铮正常的生活,只希望叔叔那边凡事顺利,在新工厂里尽心尽力,也就不辜负程铮和他父母的好意。

沈居安和章粤的婚礼就在春节后的第二个周末举行。由于章粤在国外多年,受西方习俗熏陶颇深,而且她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所以婚礼基本采取西式。整个仪式的过程并没有像韵锦先前想像的那样极尽铺张奢华,而是在一片庄重低调的氛围中进行,受邀请而来的也只是亲友和少部分往来密切的生意上的朋友,记者和慕名而来的好事者都被礼貌地拒之门外。婚礼的地点安排在章家名下一间酒店的草坪上,仪式过后便是轻松随意的自助餐会。

韵锦自己从侍者手中拿了杯饮料,坐在一丛矮树后的长凳上静静享受阳光。程铮先前还在陪在她身边,替她一一引见他的亲友,渐渐的,遇到到越来越多的熟人,其中多是些他和章粤自小的朋友玩伴,都是与他们家境相似的世家子弟,多年未见聚在一起,有说不尽的笑话,因此韵锦便随他去,自己推说想到处走走,一个人也落得清净。她抿了口饮料,深深呼吸了一口草地特有的芬芳,看着周围华服俪影,如果没有程铮,这时她完全不能想像的世界,习惯了他平时在身边倒不觉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如今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眼看他,站在一堆与他相仿年纪的少年俊彦中,也完全掩盖不了他木秀于林的夺目,他和章粤在那帮人中谈笑自如,眉飞色舞,那才是他们的世界。而章粤紧紧挽着的沈居安话却不多,他始终保持着和煦优雅的微笑陪伴着新婚的妻子,做工精良的正装穿在他身上,更衬得他整个人丰神似玉,高贵优雅得让人不敢直视。韵锦觉得居安越来越像一尊玉做的雕像,看上去温润迷人,其实却冰冷坚硬,如果你了解他,就会发现就连他的笑容都是那么疏离――而且,他现在并不专心。这个发现让韵锦觉得相当值得玩味,在场的人中,除了章粤不确定外,她是最了解居安的人,他很有自制力,把自己藏得很深,也能把情绪控制得很好,但现在尽管他极力掩饰,眼里的焦虑和不安却瞒不过韵锦。只是韵锦不是个多事的人,沈居安现在已走出了她的生活,她也无意探知别人的隐秘。

她在一旁看着沈居安陪伴章粤良久,最后不知对章粤说了个什么理由,然后跟其余的人礼貌地打了声招呼便走开了去,他看似漫不经心地在场地四处漫步,但留心之下竟是在地上细细搜索着什么东西,只是好像始终找寻不到,眼里的焦灼便越来越盛,不知不觉朝韵锦的方向走来。

“找到了吗?”韵锦见他走近,也不便刻意隐在暗处,索性出声询问。

“韵锦?”他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面色如常,“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他笑得从容。

“丢了很重要的东西?”韵锦没有跟他绕弯子,直接问道。

沈居安没有回答,眼神慢慢冷却,犀利如刀,韵锦不动声色。半响,他笑了一声,神色却只剩颓然:“对,很重要的东西。我丟了我的戒指。”

韵锦愕然,“戒指?不是在你手上吗?”她看着他无名指上璀璨的钻戒。

沈居安扬起手指,微微嘲弄地看着手上那个戒指,切割完美的钻石阳光下绽放异样的光彩,“不,不是这个。是一个很普通的金戒指,我把它弄丢了。”他说最后一句话时的凄惶和无助是韵锦完全陌生的,那种失去挚爱宝贝的伤痛是即使是一个心机再深的人也装不出来。

“需要我帮你吗?”韵锦问道。

沈居安正待说话,却听见脚步声自身后传来。“居安,你在这里干什么?……哎,韵锦,你也在?程铮刚才还到处找你呢。”章粤笑吟吟地站在不远处。

“嗨,章粤。”韵锦连忙笑着打招呼。

“说什么有趣的呢?到处也找不到你?”章粤微嗔地看着丈夫,脸上说不出的俏皮娇艳。

“噢,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正好居安走过来,就寻思着帮我找。”韵锦急中生智地说。

“丢了什么?”章粤露出着急的神情。

“一个戒指。”韵锦顺着她的话说道。没想到章粤露出一副“怎么不早说”的表情,低头从宴会手袋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光面金戒指,“是这个吗?刚才服务员拾到交给我的,我正想问问是哪个来宾弄丢的。”

韵锦飞快的扫了沈居安一眼,从他的神色里她猜到了必定是这个戒指无疑了,便忙着接过,连连向章粤致谢。章粤挥挥手,“这有什么好谢的,傻瓜。不过如果是重要的东西,就别把它再弄丢了,有时候未必那么幸运的。对了,韵锦,我跟居安要去前面跟几个伯父打声招呼,你一起过去吗?”

韵锦当然笑着摇头,章粤和沈居安刚走,她才看到原来程铮也是跟着章粤一起过来的,恰巧在不远处遇到一个朋友,留下聊了几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他们这边的谈话。他告别朋友,走到她身边,痞痞地向她伸出一只手掌:“得了什么好东西,我看看?”韵锦没好气地把戒指在他面前虚晃了一下:“看见了没有?”“这不是章粤刚才拿着的嘛,为什么到你手上去了?”“章粤只是捡到而已。”韵锦淡淡地说。程铮露出狐疑的表情:“戒指是你的?”韵锦笑着拍拍他的头:“多事,反正不是你的。”程铮跳了起来:“男人的头是随便拍的吗?我又不是小狗。”

韵锦庆幸他没有继续追问,其实她可以顺口承认戒指是自己的,随便说是妈妈给的也好,这样都比较说得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愿意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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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

一个春天相安无事地过去,程铮的生日在八月初,早在他生日到来的前十几日,他已经反复地提醒韵锦不要忘记。韵锦便思量着要送他什么,他却一直强调用钱买得到的东西他通通不要。而程铮的父亲程彦生虽然一直不主张在物质上宠坏了儿子,但儿子二十三岁生日,他还是与妻子章晋茵一起送了儿子一份大礼,还说要给儿子一份惊喜。为保证生日当天能与韵锦过足两人世界,程铮与同事、朋友间的庆生活动提前几天就开始了。这晚韵锦独自一人在家,一局棋下至一半,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居然是叔叔用手机打来的。这些年来,叔叔很少亲自跟她对话,有什么事通常都是妈妈转达,这一次韵锦隐隐预感到有事情要发生了。

可能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越害怕什么事,什么事就越容易降临。叔叔的话才说到一半,韵锦的心已结了层霜。原来妈妈长期以来身体不好,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妇科病,没想到两个月前实在熬不住,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竟然是中期的宫颈癌,当下吓得叔叔全没了主意,马上让她住进了医院。手术和治疗是一大笔的费用,妈妈没有医疗保险,叔叔也早比不得当初,为了解燃眉之急,无奈之下他私自挪用了刚担任主管的服装厂的一笔公款,这原也是权衡之计,按照他的想法,年终清账时想办法填上便是。靠着这笔钱换来的及时救治,妈妈的病总算了稳住了,哪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八月份整个企业上下开展了一次清产核资活动,眼看就要查到他所在的厂,可一时之间到哪里找钱填补这个缺口?如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被发现挪用了这笔钱,这刚得来的饭碗是决不可能再保得住,他半生的名誉也算毁尽了。

“究竟是多少钱。”韵锦命令自己冷静,可声音是止不住的暗暗颤抖。

“十一万四千。”

“十一万……”韵锦的语调如同呻吟。

“韵锦,你要知道你妈妈的病需要化疗,还有那些药……”叔叔急着说。

“她是我妈妈!我的亲妈妈!为什么你们第一时间没有想到告诉我这个做女儿的,宁可去用那动不得的钱?为什么?”韵锦失控地打断叔叔的话,泪如雨下。“两个月了,你们瞒不住了才想到告诉我,你们到底想要我怎么样?”

叔叔像被吓住了,更加语无伦次,“韵锦……不是这样的……我是想说你妈妈现在已经暂时没事了。我们之所以起初没有告诉你,一方面你妈妈怕你担心,另一方面就算告诉了你,你刚工作,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呀……我知道程铮有钱,开始也想让你向他开口……我是说借,不要他给。可是你妈妈说,怕你问他借了钱,从今后在他面前就更抬不起头来了……你不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强的孩子,叔叔没有用,有些事可能让你难堪了,……你妈妈不说我是不知道的,我是个粗人。但你妈妈嫁给了我,我就不想她有事,原本以为缓过这阵就好了,哪知道那么倒霉……韵锦……叔叔实在没办法才给你打电话的,你妈妈她不知道。我只怕要是这件事被查了出来,就算章总面上也不好看……”

韵锦丟了魂一样的放下电话,泪痕半干在脸上,有一种麻痹似的痛楚。原来她是个那么失败的女儿,妈妈生了那样的病,她居然都不知道。叔叔说得没错,就算告诉了她,她能怎么办?她没有钱。问程铮借吗?连叔叔都知道她开不了这个口,究竟是妈妈的命重要还是尊严重要?难道她竟然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可是,妈妈和叔叔口口声声说不希望她在程铮面前抬不起头来,可是出了这种事,她何尝又能在他面前抬头?她觉得一颗心就要裂开,没有人可以让她去责怪。忽然觉得这一切太荒谬了,如同命定的一个局,她步步地躲避,步步陷在里面。

像忽然反应过来一样,她飞快地打开抽屉,搜出自己所有的存折和储蓄卡,一万五千块,这是她全部的积蓄,她又翻出电话簿,第一个打给郁华,郁华医科都还没毕业,当即说愿意把所有的钱给她,不过几千块,接着她陆续打给大学里几个相熟的舍友、同学,大家都不是有钱的人,但你一点我一点地,总共也不到两万,加上她自己的积蓄,最多四万块,距离十一万四千,差的不止是一点点。韵锦攥着薄薄的存折,觉得身上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虚乏。

手机铃声响起时,她像是受了一惊,接起来,原来是程铮。“韵锦,你下来,我在楼下等你,快点。”他的声音透着一丝神秘和兴奋。

韵锦机械地找块湿毛巾擦了擦脸,放好存折匆匆下楼,一走出电梯间,就看见程铮站在一辆庞然大物旁,对她笑地灿烂无比。“韵锦你看,原来这就是我老爸老妈所说的惊喜。悍马2深兰色的限量版,今天特意让人开过来的,想不到我老爸那个老学究的眼光还不错吧。”

韵锦呆呆地看着眼前炫目夸张的越野车,一时说不出话来。程铮以为她也跟自己最初一样惊呆了,便扯了她上副驾驶座,“我带你兜一圈……看见没有,这里还装备了雨雪自感应雨刮系统,还有双屏……”程铮神采飞扬地解说给她听,韵锦却条件反射般问道:“这车要多少钱呀?”

程铮皱眉想了想,“大概五、六十万吧,我也不清楚具体的价钱,管它多少钱呢。这个全球不过生产八百七十多辆,有钱也未必买得到的。”

“可是没钱就更加不用想了。五十多万……”韵锦摇头苦笑,不过是一个生日礼物,一个大玩具,却有可能是贫贱人家命运攸关的一个天文数字。

“别以为是我老爸那么大方,他要是出手那么阔绰,反贪局就得找他麻烦了,肯定还是老妈扔的钱。”程铮看着她说道。

韵锦把他的头扭回正前方,“既然你爸妈送车给你,也要小心开才对。”她原来想跟他说什么?现在她什么都不想说。

第二天,程铮非要开车送她上班,骚包的车子一路引来不少注视。中午下班前,韵锦给沈居安打了一个电话,下午,八万块准时打入了她的户头,她在第一时间将总共十二万转给了叔叔。

韵锦心里感谢沈居安没有多问,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可她更明白,向他借钱其实是下下之策。不说他和程铮一家千丝万缕的关系,光凭她跟他曾经的一段暧昧感情,也不该跟他有金钱上的纠葛,不到退无可退,她不会走这一步。

其实,怎么看来,她都应该向程铮求援,因为现在他才是她最亲密的人,如果妈妈当初一发现病情立刻告诉她,她即使难堪,都会向程铮开口的,毕竟没有什么比妈妈的病更重要,可是妈妈和叔叔为了考虑她的感受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她反而更没法面对程铮。叔叔所在的服装厂是程铮妈妈章晋茵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下属的分厂,虽然这点叔叔犯的这点事远不会惊动集团高层,但因为是章总亲自引荐,又有韵锦这层关系,一切都简单不起来了。现在她只想让叔叔暗里将钱填补回去,将整件事化解于无形,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至于居安的钱和人情,她会想办法慢慢的还。他不是她的爱人,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把他的钱和人情当作债,只要是债就会有还完的一天。

当晚她带着疲惫回到两人的家里,一开门,就看到程铮坐在沙发上,听到声响,便转过头,用一种略带陌生的眼光看着她。韵锦心下多少有些明白,也许事情终究没有瞒得过他,该来的躲不过,她干脆径直走到他面前,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

“早些时候你以前的舍友小雯打电话来,说她家里临时有了事,所以要借给你妈妈看病的钱她暂时不能给你了。然后,我就给你妈妈打了个电话,你叔叔说谢谢我。不久前我妈又跟我说,你叔叔……,让我别告诉你,她会处理好。苏韵锦,告诉我,你哪来的十一万?”

果然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现在看来,她这面墙竟是无处不透风。韵锦见他狐疑的眼神,心一横,索性将前前后后,包括向沈居安的事全部告诉了他。

程铮听了不怒反笑:“你身上发生了这些事,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不是我,而是沈居安,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韵锦充满了无力感:“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你不懂。”

程铮霍地站了起来:“我不懂,你可以告诉我呀?为什么把我当傻瓜?难道沈居安就懂?”

“对,他会懂,因为他跟我一样,知道贫贱是多可怕,知道没有钱就没有尊严!不像你,从来就不知道穷困是什么滋味。程铮,我没有把你当傻瓜,我是在乎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可以欠沈居安的,但我不能欠你的,那会让我跟你在一起很辛苦!”韵锦也站了起来,仰头看着他说。

程铮随手抓过沙发上的一个资料袋,另一只手握住韵锦的手,“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们之间的关系,那就跟我来。”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往门外走。

韵锦被他牵着上了车,依稀察觉到他往章粤和沈居安的住所开去,可无论说什么,他一概不予理会。

很快到了沈居安所在的半山临水的住宅区,程铮给他打了电话,然后将车开进停车场等候。十来分钟后,沈居安一个人衣着整齐地出现在停车场,看着韵锦和程铮,他似乎有些预感发生了什么事。

刚走近前来,还没开口,程铮已经下车将手里的资料袋打开,抽出里面数叠钞票就往沈居安身上用力摔去,沈居安闪避不及,身上被其中几叠砸个正着,更有一叠在半空中散了出来,粉红色的百元钞票顺着他满头满脸地飘洒下来。

“程铮!”韵锦厉声喝止,可哪里来得及。

沈居安咋然遭遇这样的变故,神色却没怎么改变,他一动不懂站在原地,任凭纸钞从他身上洒下,表情漠然。

程铮还不放过他,竟像积怨已久般说道:“钱如数还给你,我不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我表姐愿意嫁给你,我没话可说,但你能不能不要再纠缠韵锦。”

沈居安缓缓捻下落在肩上的一张钞票,淡淡地说:“我想你是误会了。”

“误会?”程铮冷笑,“别以为人人都像章粤一样傻,你图的是什么我们心照不宣,这钱是你的吗?犯不着拿着章家的钱来充情圣吧?”

“住嘴!”同样一句话却异口同声地出自两个女人嘴里。章粤身上外套里尤是来不及换下的家居服,头发凌乱地匆匆赶来。韵锦却又急又恼地扯住程铮。

沈居安浑如没事一般弯下腰去,一张一张地拾起四处散落的钞票,整齐地放回程铮先前带来的资料袋里,他不看程铮,却只对着韵锦轻声说:“你确定不需要这些钱了吗。”

韵锦羞愧得不好意思抬头看他,只说对不起。章粤走进程铮,劈头盖脸地说道:“你还是小孩子吗?做事有没有经过大脑。”程铮不甘示弱地回嘴:“做事不经大脑的人只怕是你,明知是坑你还往里面跳。”章粤气得一张精致的面容变了颜色,指着程铮的鼻子骂道:“我的事不用你管,你给我马上滚!”程铮拍开她的手:“谁稀罕管你的闲事,你管好你老公。”

“程铮,跟我走。”韵锦强拽着程铮往车里去,却拽不动他分毫,一气之下干脆撒手,“你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你不走,我走。”说完掉头就往停车场出口处走。

程铮这才转身去追,末了还撂下一句话:“章粤,你就傻吧,以后有着你的苦头吃呢。”

章粤咬牙看着程铮和韵锦离去,狠狠说道:“死程铮,以后谁再理你就是王八蛋!”沈居安笑了笑,拉过她的手,“走吧,别恼了,跟他计较什么,回家。”

这边程铮开车和韵锦回家,两人一路无话。直到回到家中,程铮的火气才慢慢散了,便讪讪地跟韵锦搭话,韵锦却闷声不吭洗澡睡觉,正眼都没有看过他一眼。程铮趴在她身边,轻轻推了推她露在薄被外的肩:“哎,说句话吧,还生气呀?”韵锦无声地把身体挪开了一点,程铮再靠近,不服气地说:“明明开始是我有理,怎么现在变成你生气了?刚才我又没骂你。”韵锦觉得自己疲惫得说不出话来,被他吵得无奈,这才翻身起来,冷冷道:“的确是你有理,都是我的错,程铮,这样我真的很累,我们两人这是何苦?”

程铮慌了,隔着薄被一把抱住她:“我不管那么多,只想要你在我身边。对,我承认我不喜欢沈居安,今天是刻意让他难堪,可是韵锦,你能不能把我放在心上?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你说过要送我一个礼物,我要一个承诺,别离开我。”韵锦闭上眼,深深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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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

韵锦记起,自己曾经言之凿凿地对沈居安说:“我们不一样。”居安还是比她聪明,当时他只是不置可否地看着她笑。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可笑,她并没能清高到哪里去,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她还是依附着程铮。她不能像年少时想像的那么决绝地守护自己的尊严,因为做不到洒脱地离开,所以她选择了什么都不去想,继续留在他身边。唯有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她才会觉得好过。日复一日,韵锦更加细心周到地照顾着程铮的日常生活,宠着他所有的脾气,程铮也更依恋着她。如果这不是幸福,那幸福到底是什么?

工作近两年后,韵锦由于在客户服务中心表现颇让领导满意,于是当初招聘时慧眼择中她的销售副总让人事部门找她谈话,问她是否愿意转到市场部,真正参与企业的销售策划。韵锦没有犹豫,市场部的工作虽然不如客户服务中心清闲自在,但是发展的前景却大得多,她太需要这样的机会了。

调到市场部之后,工作量骤然增大,开会讨论,做计划,写方案,跑调研,加班也成了常事,于公于私,偶尔也有了应酬。韵锦一边要对程铮事无巨细,一片要兼顾工作,所以公司、家里两头忙,就连走路都比别人快许多。程铮的事业自然光明一片,他年轻、聪明,专业技术扎实,又肯下苦功,很快就成为设计部的项目组长之一,职务的提升必然陪伴着更加的忙碌,加班不提,大大小小的图纸会审、专项培训让他出差的机会也增多,只是同事们都想不到,他这样一个年少得意的人,看似桀骜,实际上竟会如此恋家,不是非到必要,他很少愿意出差,即使出到外面,工作一了结便会立即返回,不做任何无谓的停留,其余福利性质的“开会”和“培训”更是一概推辞;另外,工程量大,加班免不了,他把应酬和消遣也慢慢地减了,没事便声称要回家陪女友。大家都好奇他那很少出面的女友究竟是何方神圣,竟有魔力让程铮这样一个人早早地收了心。

韵锦自己也觉得应该满足,可是更感到压力,程铮那么依恋她,自然也要求她回报同样的热度,相反,如果她忽略了他,即使是事出有因,他也总免不了有情绪。她尽可能地让程铮如愿,尽可能地陪伴在他身边。他的爱太重了,可她只能背负。

深秋的晚上,韵锦与另两个同事一起结束了与一个老客户的饭局,走出酒店。饶是现在酒量已经锻炼得比以前稍有进步,被客户空腹强灌了两杯,还是有些眩晕。

“韵锦,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回家?”开车来的男同事摇下车床问她。‘谢谢,不用了。”她笑着跟同事挥手道别,程铮的占有欲让她习惯尽可能地与是非划清界限。他出差两天了,没能来接她,所以她才安心坐到应酬结束,要是他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肯定又有一番小风波。

想到了他,韵锦从包里找出了手机,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不由吃了一惊,手机里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程铮打来的,还有好几条短信:

――“你在哪里?想我吗?我很想你。”

――“我这边提前结束了,等下马上飞回去,回见。”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回到家了,没带钥匙,你在哪里?”

――“快回话,你搞什么鬼,我在门外。”

――“苏韵锦,还不快出现,你死定了。”

――“别吓我,我很担心。

晚风袭来,韵锦忽然一个激灵,薄薄的酒意全都散尽了。她不敢往下看,连忙拦了辆车,让司机以最快的速度往回开。气喘吁吁地走出电梯,只见程铮斜倚在防盗门上,手里抓着外套,行李扔在一边。

韵锦小跑着上前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提前回来了,等久了吧。”他直起身来,像没听见她说话,在闻到她身上的酒味后,面色更是结成了霜,门一开,他就绕过她自顾走了进去,韵锦在门口顿了顿,略微感到些许尴尬,连忙藏好,帮他提起行李,尾随着进了门。

程铮灯也不开,用力坐到沙发上,沈默不语,习惯了他发脾气时恶形恶状的嚣张模样,现在这个情形,反倒让韵锦不知所措。她按亮了灯,把他的行李放回房间,旋回来坐到他对面:“你吃东西没有?饿不饿?我给你做点东西好不好?”

“饿死也不用你管。”他恨恨地说。

韵锦挤出一个笑容,倾身将手覆在他的手背,柔声道:“对不起了,今天有个老客户,业务上常来常往的,实在推辞不了。再说,我没想到你今天提前回来……”

“是呀,知道我在家时,才等着我,以为我不回来,就在外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就是这么敷衍我?苏韵锦,有时我真看不懂你。”程铮一把甩开她的手。

韵锦吸了口气,将手慢慢收了回来:“程铮,讲点道理,我今天晚上确实是为了工作上的事情,当时周围太吵了,手机放在包里我没听到声响,也没想到你忘带钥匙,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什么鬼工作那么重要,不过是陪那些老色鬼喝酒。我在门口等了你三个小时,三个小时!你知不知道?亏我把连夜把事情做完,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从飞机上下来后,我一滴水都没喝。”

“我知道你生气,可是你有你的事业,我也有我的工作,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你在外边应酬,你至少要体谅我一下。”

“我不会体谅你,我不成熟――当然,我又不是沈居安,没有他那么温柔体贴。反正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跟谁在一起,也懒得管。”

韵锦觉得忍无可忍,恨不得给他一巴掌,可理智在提醒她,生气没有用,不要跟他计较,让着他一点吧,何苦火山浇油呢?她努力平复下来,起身道:“我去给你倒杯水。”

程铮冷眼看着她走进厨房,端了杯白开水递到他面前,他一手挥开,“苏韵锦,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这个样子,什么都放在心里,什么都不说,你会不会生气,有没有感情?从来都是这样,好像委曲求全地在忍受我。我要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爱人,不是一个服务周到,还可以陪我上床的钟点工。”

韵锦握杯的手被他挥得歪向一边,水溅出大半,她将手定了一下,作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剩下的的半杯水往程铮脸上一泼,然后将空了的杯用力一摔,玻璃的水杯接触地板顿时粉碎,那清脆的破裂声如同玉碎般惊心。

韵锦的声音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也正在碎去,“我想现在这样你我都会比较满意。”

水沿着程铮的头发往下滴,他没有拭去的意思,只是把手往门外一指,“你走,我不想看到你。”

韵锦二话没说从沙发上站起来,程铮动作比她更为迅猛,他用身体将她狠狠扑倒在沙发上,韵锦吃痛,死命蹬开他,两人双双从沙发上翻倒下来,程铮的身体垫在下面,她趁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挣扎着爬离他身边。他敏捷地一手撑住地板翻过身来,一手揪住她的发梢将她拽了回来。

“噢!”韵锦疼得眼泪就要掉下,管不了那么多,回头就用手一挥,尖利的指甲在程铮的脖子上抓出数道血痕。就像闻到血腥味的豹子一样,程铮更加失去理智,用力把她按回地板,制住她后就开始撕扯自己和她身上的衣服。韵锦当然知道他想要干什么,这种情况下勃发的欲望让她觉得跟畜牲没有两样,明知处于弱势仍拼命拒绝。一个强势掠夺,另一个殊死抵抗,双方在沈默中撕扯,喘息,如同肉搏的受伤野兽。程铮很快占据了上峰,一个挺身用力进入她体内。没有任何前戏和润滑的占有让一声呻吟哽在韵锦的喉间,她绝望地放弃了继续挣扎,任凭他在自己身上粗暴地动作,直到他发出满足的叹息。

两个人,怎么可以在肉体贴得如此近的时刻,灵魂却渐行渐远?程铮在欲望释放的那一刻,心里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失去。他把额头贴在她的额上,喃喃地说:“到底是我伤害了你,还是你伤害了我?要怎么样我才能抓牢你?”

韵锦只感到心灰殚尽,“算了吧,程铮,我们不要再在一起了,让彼此都好过。”程铮慢慢地摇头:“不,我不会放手,就算互相伤害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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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章

有些东西一旦碎了,纵使千般弥补,也再回不了当初模样。程铮和苏韵锦,狠不下心别离,在一起却是煎熬。那一个晚上之后,两人都绝口不提当晚之事,从此相处,如履薄冰。他们想要厮守,却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话,一个眼神便触痛了对方,渐渐地相对无言,各自舔着自己的伤口。

小小的公寓,原是两人的方寸天堂,现在只觉得狭小的空间让人避无可避,程铮“加班”的时间越来越多,回来时通常是午夜,带着一身烟酒气息;韵锦益发地沈默下去,下班后对着棋盘如古井水般寂然,段位却不见提升,只要有空,她还是作好两人的饭菜,至于他回不回来,她不闻不问。

这日程铮难得下班准时回家,开了门,她在厨房里忙碌,切菜的时候精神恍惚,有人走到跟前竟是浑然不觉。程铮轻咳一声,她才如梦初醒,锋利的菜刀悬在半空,他都捏了把冷汗。

“回来了,准备可以吃饭了。”她笑笑,继续手上的动作。程铮将刀小心地从她手上夺下,“今晚不用做,周子翼从上海过来出差,今晚上请在G市的高中同学吃饭,原来我们班还是有好几个同学在这边的,你以前的同桌宋鸣,还记得吧,小个子,带眼镜的,现在居然是是××航空的飞机维修技师;还有孟雪和周静是在深圳,今晚也一起过来,就当同学聚会。”他说完就走回客厅,见她没有什么反应,回来补充了一句:“一起去吧,听说莫郁华也去。”

星级夜总会的VIP厢里,昏暗摇曳的灯光、震撼的音响效果夹杂着酒杯碰撞声、笑声,将气氛推向高潮。原本只是小规模的异乡同学聚会,没想到竟召集了十几个高中同学,当然其中有几个是当时同级不同班的同学。高中毕业转眼已经六、七年,当年的惨绿少年和豆蔻少女都已长大,有些人竟是毕业后便再没有见过面,重逢时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彼此都有不同感叹。周静如今已嫁作商人妇,一身珠光宝气,哪里还看得出从前乡下姑娘的影子;孟雪在深航做了空姐,娇俏依旧,更添了几分干练气息;宋鸣变化最大,过去带着厚厚眼镜的小个子男生已变成了一个肩膀宽厚的男子,虽然谈不上多帅,但气质沉稳,风度颇佳;倒是周子翼还是不改当初吊儿郎当的痞气,好在容颜俊美,只觉得风流倜傥,听说他大学毕业后子承父业做上了房地产生意,可谓少年得志,又有了一个家世品貌相当的未婚妻,只等对方国外游学回来便可结婚;莫郁华早已褪去了少女时期的微胖神采,面孔平凡依旧,但自有一番书卷气息。当晚最受人瞩目的自然是程铮一对,大家都嚷着要敬他们这对多年苦恋终于修成正果金童玉女的酒。程铮是兴致高昂,不管谁敬的酒都来者不拒,一干而尽,包括韵锦那一份也包揽了下来,几轮下来,饶是他酒量再好也有了些醉意。韵锦与郁华有一段时间没见了,两人在角落里私下交谈,倒是孟雪看不下去,将周子翼为首的敬酒军团统统挡了回去。周子翼笑道:“真是怪事了,正牌的女朋友还没发话,你心疼什么。”孟雪将酒杯往桌上一搁:“就凭我跟程铮是光屁股玩到大的朋友,怎么样!有本事跟我喝。”周子翼是聪明人,哪里愿意跟她硬碰硬,便一笑置之。

韵锦这边,莫郁华看了一眼那边的情势,对韵锦说:“怎么啦,看你和你们家那位都有些不对劲。”韵锦苦笑,“何止不对劲,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郁华只说:“何苦呢,程铮对你怎么样大家心里有数,有个这样的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何必为了一时的意气做傻事,错过他,你会后悔的。”韵锦黯然道:“我何尝不知道他好,我也想对他好,可是两个想对彼此好的人在一起为什么会这么累?郁华,你信缘分吗?”莫郁华道:“我信,但我更信缘分亦要把握,喏,你看那边。”她用眼神向韵锦示意。

韵锦看过去,程铮喝多了,神志不清地将头靠在孟雪的肩上,孟雪有些尴尬地推了他一把,他晃了一下,又靠了回来,第二次,她没有再推开他,看他的眼神里也多了几分怜惜。

“两个美女躲在角落里偷偷聊什么?”周子翼端着杯酒走过来:“郁华,好久不见,你变漂亮了。”他像完全不记得高三那年尴尬的往事,“哪里,是你的嘴越变越甜了。”郁华笑道。韵锦站了起来:“你们坐,我去看看程铮,失陪。”

她走到程铮身边,先向孟雪微笑。孟雪的笑容里却带着挑衅:“你终于想到要来看看你男朋友了吗?”韵锦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蹲在程铮面前,轻轻拍拍他的脸,“程铮,醒醒,我们先回去吧。”

程铮没有反应,她手下用了把劲,强行搀起他,趔趄了一下,不远处的宋鸣忙伸手扶住程铮的另一边身体。“谢谢。”韵锦对宋鸣说道:“麻烦跟我一起把他扶出去。”她又转向孟雪:“谢谢你的肩膀,难惯程铮经常说你就像他的兄弟一样。”

孟雪自嘲地笑笑,也站了起来,韵锦跟在座其他人打过招呼之后,孟雪不放心地尾随着她和宋鸣走出外面。车是肯定没法开了,韵锦找到路边,正要招手拦车,程铮却慢慢地恢复了一些意识,揉着头问自己怎么在这里。

“你喝多了,我先跟你回去。”韵锦轻声说。程铮迷茫地看了一下她、宋鸣和孟雪,挣脱了她的手:“你先回去,我没醉,还可以再继续。”他挣开的力气太大,整个人站不稳,顿时摇晃了一下,孟雪眼明手快地扶住他,他半倚着孟雪,方才站稳。

韵锦上前几步,拉过他的手,“程铮,别闹了,跟我走。”她的声音有了些许哀求的意味。程铮再度甩开她的手,跌跌撞撞地揽住孟雪的肩膀:“说了不要你管,你要走就自己先走。”场面一时有些难以收拾,就连旁观的宋鸣也感到一些尴尬。

韵锦静静看了他一会,随后平静地对宋鸣和孟雪说:“既然这样,我先回去。麻烦你们多照顾他,别让他喝那么多,别让他开车。”她从包里翻出记事本,匆匆写了几个字,“这我们家的地址,拜托等下散了给他打辆车,上车后给我个电话,谢谢。”

直到韵锦坐上的计程车消失在街角,程铮才慢慢地站直,眼里醉意退却,只余失望,他像忽然意识到自己与孟雪的贴近,连忙将她推离,简单说了声“对不起”,就往刚才聚会的地点走。

“程铮!”孟雪在他身后叫住了他,他疑惑地回头,不料正迎上她扬过来的一巴掌,程铮反应及时地在她的手落下之前一把拦住,愕然道:“你是不是喝多了?”

然后他看见了孟雪的眼泪。他和孟雪一起长大,她在他心中一直是个假小子形象,这时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哭泣。

孟雪流泪抬起头道:“这一巴掌,就当是把我这么多年对你的感情全部还给你。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这么伤害我,你明明知道从小我就爱你,却把我当作你们两人感情游戏的道具,这样很残忍!”

程铮松开拦住她的手,觉得无比混乱,“也许你是对的,如果这巴掌打下来能让你比较好受,那你就动手吧。”x

孟雪擦干泪冷笑道:“可是现在我又不想动手了,因为我发现其实你比我更可怜。你不就是想用我来激苏韵锦嘛,可惜呀,人家根本不在乎。这么多年了,你苦苦爱着的是一个你自己也不清楚她爱不爱你的人,你以为你得到了她,其实根本就没有!”

他颓然地用手捂住脸,好像这样就可以听不到她的话,半晌,他对宋鸣说了一句:“不好意思,麻烦你照顾她。”然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已经很晚,灯还亮着,韵锦还在,这多少让他有些安心。她没有换下外出的衣服,平静地看着电视,见他回来,眼睛从电视屏幕上离开。

“回来了。”她随手放下遥控,如同以往无数次的等候。

“你……不是有话要跟我说?”程铮把手插进裤袋里。

韵锦扬起脸打量他,“我只想说,程铮,你真的很幼稚。”

程铮坐在沙发上,把脸埋在膝上,“我是很幼稚,我天真的以为这样可以刺激到你,以为你会为我吃醋,为我生气,这样才能证明其实你很在乎我。”

韵锦脸上看不出情绪。
程铮长舒一口气,“这么多年了,你终究还是不爱我,所以才可以这样平静。”他一直不敢想不敢面对的一件事,如今亲口说了出来,竟有了种心如死灰的释然。

“我们分手吧,韵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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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章

我们分手吧,韵锦……

韵锦从梦中惊醒过来,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梦里那个声音似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旋。她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清晨五点,于是也就没有了睡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徐徐坐在梳妆台前。

二十七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下一刻就是凋落。韵锦用手轻抚自己的面庞,三年多了,准确来的说是41个月,她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那个人,那个声音。她拉开抽屉,找出那只剩一个的海兰宝耳环,握在手里,冰凉地,带点刺痛。他给她带上耳环的时候说过的话尤在耳边,可是她终究弄丢了另一只,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程铮,程铮……曾经身体发肤般亲密的一个人,原来也会在人海里断了音讯。她已经不怎么记得那晚分离的细节,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只知道走出了他的公寓,从此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相遇,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最初两个月,他的影子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都恍惚看到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美梦和噩梦里都有他存在。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也许程铮说得对,她是个寡情的人,这样应该比较值得庆幸,因为痛楚也会少得多。可有一次郁华却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她就不知道自己伤得多深。”

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感情里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再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可她不是电视里的女主角,在现实中浪迹天涯也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挫,泥里水里滚一把,在原地里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一条腿还得往前走。既然没死,就必须好好生活,她要吃饭、要供房、要养家,没有在悲伤中沉沦的资格。那几年,公司里渐渐也有人知道了市场部的苏韵锦,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子,平时话很少,与己无关的事情从不肯多说半句,可是事情交到她手上,不管是谁都可以全然地放下心,因为她总会完成得妥妥贴贴。同样一个案子,你给她半个月,她能做得精精细细,但你给她半天,她拼了命也能按时完成,粗粗一看倒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酒桌上,总有恶劣的客户喜欢故意捉弄这样楚楚可怜的年轻女子,一个啤酒杯的烈酒摆在她面前,只等她撒娇投降,她倒也从不张狂,只是站起来静静将酒喝到一滴不剩,再醉也咬牙撑到回家,吐到天翻地覆也不会有人看见。很少这样的女子,平静纤弱的外表下藏着一股倔强的狠劲。凭着做事的专注和这股狠劲,这三、四年来她的职位一路攀升,从市场部企划科的小职员到专项负责人、企划部副科长、市场部经理助理、市场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在公司中层稳居一席之地,虽然年轻,又是个未婚女子,但没有人可以怀疑她的成绩和努力。25岁那年,她终于在这房价昂贵的城市里按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27岁有了自己的一辆丰田。叔叔早已经离开了那个服装厂,靠着韵锦给的一笔款项,在县城里跟人合资开了个小饭店,起早贪黑的辛苦一些,倒也足够度日,与妈妈一起,生活尚算稳定;妹妹考上大学,也是韵锦鼎立支援。所有的一切都如她所愿,平凡的小人物挣扎着走到这一天,多少应该知足,苏韵锦不是贪婪的人,她很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只是心里缺了一块,自己却没发现,只知道她在最快乐的时候心中也有寂寥,午夜醒来空落落地。她再也完整不了。

次日早上回到公司上班,案头桌上有足够多的工作,让她没有余力去做于事无补的感叹。上班时间过了三十多分钟,她们部门新来的资料员陆路才屁股着火一样冲进市场部的大办公室,正好碰上出来给自己倒水的韵锦。韵锦看了她一眼,没有出声,陆路自己感到一阵心虚,忙弯腰低头迅速走到自己的位置坐好。

韵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透过玻璃落地窗看着陆路,青春飞扬的女孩子,大学刚毕业一年不到,想必是晚上玩过了头或者早上贪睡,这已经是本月第二次迟到。韵锦不是一个严苛的上司,她很少训斥和干涉下属,大多数时候她都保持沉默,可谁勤勉谁摸鱼谁是谁非她都看在眼里,记在在心里,奖惩方面自有她的决断,不过对于陆路这个精灵古怪的新新人类,她下意识地给予了多几分的宽容,只要大的方面没捅什么娄子,偶尔的小失误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她羡慕陆路这样无所顾忌的青春,她也有过这样的年纪,可当时的苏韵锦是什么样子的?敏感、晦涩、孤僻,她也不明白当初的自己何以会如此别扭,就连那样一场爱情也没能改变她的自卑,所以她失去了它。

是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谓的感叹就越来越多?韵锦用指尖揉了揉太阳穴,也许是那个久违了的梦让她变得易感,她收拾情绪,集中精力,埋首工作中。下午刚下班不久,刚挂断她的主管上司销售总监徐致衡的电话,陆路敲了敲她办公室的门,就探了个头进来,兴高采烈地说:“领导,我们部门的同事今晚约好一起去搞‘活动’,派我来请你,一起吧。”“不了,你们玩得开心点。”韵锦笑笑,又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发现有些不对劲,抬眼一看,才发现陆路一脸严肃地站在她的办公桌前,韵锦不由觉得有点好笑。“还有事?”陆路义正词严地问:“苏姐,你今晚要加班?……有约会?……身体不舒服?……都没有的话为什么要一个人待着,你知不知道寂寞的女人的大敌,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

“停!”韵锦打断她不伦不类的论调,“告诉我地点吧。”她假装看不到陆路对外边等候的同事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也许她真的需要适度的放松。

“在‘左岸’,我们二楼吃饭,三楼唱K,四楼泡吧……等我,苏姐,我坐你的车。”陆路颠颠地追了出去,没有发现韵锦迟疑了一下的步伐。

左岸,其实韵锦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这些年来,她渐渐地也不像跟程铮在一起时那么与世隔绝,下了班之后也会偶尔也会跟几个老同学、朋友流连于这城市各大娱乐场所。左岸是这一两年来比较新锐的一间综合性的娱乐会所,设计颇有格调,价位中高,比较迎合白领新贵一族的喜好,最重要的是,它是章粤名下的产业。

跟程铮分手后,韵锦和章粤基本上也没有了联系,但沈居安还是她的朋友。韵锦很清楚,居安这样的人,爱上他很容易受伤,但保持着适度的距离与他交往,他会是最完美不过的一个知己。长久以来,居安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关于程铮分手后的只字片语,韵锦也很少过问他和章粤的分分合合。

吃过饭,一帮人在K厅吼了一阵,韵锦虽然主张下班后可以随和一些,但当着下属,毕竟不便玩得太忘形,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扮演观众的角色,偏偏陆路不放过她,非把她拽到四楼的PUB,说要跟她一起High一把。小丫头才喝了几杯酒,脸就涨得绯红,一双眼睛却比上班的任何时间都要亮,在PUB扎堆的红男绿女中雷达般搜索帅哥的影子,还一惊一咋地摇晃着韵锦,“苏姐,快看,那边有个极品!”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去,群魔乱舞地,哪里分辨得出“极品”还是“废品”,便不甚感兴趣地说道:“不会又是你的‘F4’之类的吧?”

陆路想必再看过去时自己也找不到人在哪了,懊恼地说:“真的是帅哥,有型又有气质,怎么不见了?”韵锦暗暗好笑,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她居然还可以发现对方很有“气质”。

陆路察觉她的意兴阑珊,不服气道:“苏姐,你才27岁,就对帅哥不感兴趣了,这样是很可怕的,女人不能没有爱情的滋润,你看你,眼圈乌青的,绝对是阴阳失调。”“胡说八道,我昨晚上没有睡好。”韵锦笑骂道。陆路笑嘻嘻地说:“没有睡好,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人?”话说出口,她眼尖地发现韵锦的表情忽然僵了一下,她本是无心的一句话,因为韵锦平日待她一向亲厚才敢这么肆无忌惮,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上司并不喜欢跟人谈论自己的私事,不禁自悔失言,偷偷吐了吐舌头,灰溜溜地想转移话题。

更让她意外的是韵锦沉默了一会,居然点了点头:“没错。”

陆路愣了一下,顿时感觉到自己可能挖到了什么猛料,忙揪住韵锦的衣袖,八卦地追问道:“苏姐,你想起了什么人,告诉我嘛。”

“以前的男朋友。”韵锦淡淡地说。

陆路更为兴奋,“原来你以前有过男朋友呀,我就说嘛,像苏姐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有恋爱的经历。以前的男朋友的意思是不是你们已经分手了?为什么分手,你那么好,一定是因为对方不好,所以你才离开他对不对?”

“不,他没有什么不好,相反,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男孩――至少在我心中是这样。我想,再也没有人能像他一样爱我,是我没有福分,所以才错失了他。”韵锦也惊讶于自己居然会对一个丫头片子说这番话,也许是昨晚将她从梦里惊起的那一幕勾起了埋藏许久的记忆,让她变得脆弱,需要找个听众。

“那你一定很想念他吧。”陆路专注地听着,还不忘同情地问道。

韵锦摇头,“其实这些年来,我很少想起他。这个城市也并不算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他也在G市?”陆路睁大了眼睛。“苏姐,假如你跟以前男朋友重遇,你会做什么?会流泪吗?还是会装做不在乎地跟他打招呼?”

“如果我跟他重遇,我惟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是不是很恶毒?”韵锦晃了晃杯中的酒。

陆路哪里听过这些,呆呆的问:“为什么?”

韵锦垂下眼脸:“因为我还没有放下。很多的时候,我都恨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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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二章

“苏姐,我不懂。如果你放不下一个人,为什么不回去找他?不管怎么断了音讯,两个相爱过的人,又在同一个城市里,一定找回对方。”陆路不解地问道。

韵锦说:“前一两年的时候,不愿意去找他,因为忘不了当初的伤害,心想就算两个人重新在一起又怎么样,从来就没有人逼我们分开,是我们自己不知道怎么去爱对方。我跟他分手,不是误会,也不是巧合,迟早的事情罢了。后来,渐渐想通了一些事,但已经不敢去找他,害怕他身边已经有了别人,害怕他离开了我却找到了幸福。曾经亲密得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的人,在我的视线里,却在我的生活之外,连想像都足够寒心,还不如不见,至少可以自欺欺人。习惯了,没有他也照样可以过得很好,我也会有自己的生活。”

“可是,我总认为相爱的人是应该排除万难在一起的。”没有恋爱过的年轻女孩固执地说。

“也许是的。我是个反面教材,不该影响你对爱情的憧憬。”韵锦自嘲地说。

两人正说着,原本在三楼唱K的同事小莫拨开人群走了过来:“苏经理,原来您在这里,让我好找,有人找您。”

韵锦有些困惑,尾随着小莫而来的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女子。

“请问你们哪位是苏小姐。”那年轻女子走上前来,对着韵锦和陆路两人问道。近看之下她的年龄应该已经在三十开外,但是妆容精致,服饰考究,声音带着软糯的口音。

“我是,请问您是……”话还没说完,陆路搁在吧台上的半杯杰克丹尼就全部洒在她的脸上。陆路惊叫一声,旁边各自寻欢的客人纷纷看了过来。

韵锦轻轻拭去泼到眼睛边上的酒,看着那只拿着酒杯的涂着红色丹蔻的手,其实心中已经将对方的身份和来意猜到了八九分。

“我先生姓徐,你可以叫我徐太太,幸会,苏小姐。”那女子说话的口气温文尔雅,如同闲话家常。

一旁的陆路和小莫这才有些反应过来,忙给韵锦递上纸巾。韵锦接过,徐徐擦拭着头发和脸上的酒液,整个人慢慢地从刚才的突发事件中缓过来。这一幕多么熟悉,她曾经泼在程铮脸上的一杯冷水,现在报应到她自己身上。

“徐太太打招呼的方式果然独树一帜。”

那个自称徐太太的女子抿嘴笑着打量韵锦,语气却刻薄,“长得不错,倒也不像下三滥的女人,徐致衡的眼光有进步。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些大陆的女人稍有几分姿色的都巴望着做二奶。”

韵锦脸上的酒已经擦干,她拨开湿透了粘在额前的一缕头发,也笑着回答道:“我也一直很困惑,为什么你们宝岛的女人年纪稍微大了一点就只能做弃妇。”

“过分!”徐太太再也撑不住笑脸,一双漂亮的玉手用力煽了过来。

韵锦一把抓住,语调变冷:“徐太太,本来我理亏在先,你泼的那杯酒也认了。不过很抱歉,当众挨你耳光这种事情我还是不太容易接受。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那么做,因为你会发现这巴掌打下来,虽然出了这口气,但你的处境会更糟。”

徐太太无力地放下手,咬牙道:“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比老公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更糟。”

“你有气,应该去找徐致衡发泄,跟他一刀两断,因为出轨的人是他!如果你想赢回你老公,就应该多花点时间了解他在想什么,而不是整整一年对他不闻不问,就算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我不知道别人,我只知道有你,苏韵锦,离开他!”

一个女人到了最绝望无助的时候,所有的疲态老态是再精致的妆容也掩盖不了的。

韵锦的心不由地一紧,她早想过这一天,结束这段错误的关系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有想到要以这种方式,但又有什么区别?也该到了说再见的时候。“我答应你,如果他愿意离开,我绝不缠着他。”

徐太太怔了怔,她打算打一场硬仗,却想到对方那么快偃旗息鼓,她本来就不是个泼辣的女人,“好,你最好记住说过的话。”在眼泪掉下之前她甩手而去。

“唉,你这个女人,撒完泼就想走,哪这么便宜。”陆路不服气,还想叫住她。

韵锦一把拉住陆路,说道:“她毕竟是徐总的太太,得罪她对你没好处。走吧,还嫌观众不够多吗?”

她带着陆路,假装看不见周围看好戏的人,匆匆离开。

直到上了车,陆路尤问她:“苏姐,那个女人这样诬蔑你,难道就这么算了?”

“她没有诬蔑我。我应该庆幸她泼到我脸上的不是硫酸。”韵锦手打着方向盘,好像在说别人的事。

陆路愣了,过了一阵才消化了她的话,“你的意思是说,你跟徐总的事情是真的?”

韵锦沉默。陆路心下这才明白,她进公司差不多一年,关于销售总监徐致衡和市场部经理苏韵锦的流言她不是没有听到过,但在公司里,徐总和苏姐两人做事一向公事公办,也从未在众人面前流露出任何异样的亲密。她不能够相信,那么成熟而有魅力的徐总和她一向崇敬的上司竟会是这样见不得人的关系。

“可是,苏姐,你明明说你心里还放不下以前那个人。你也爱徐总吗?”她觉得心里的爱情童话正在分崩离析。

“我放不下以前那个人并不意味着我还要跟他在一起。至于徐致衡,我曾经很需要他,他也正好需要我,就这么简单。”韵锦面无表情。

“可是……”

“没有可是,别问了,知道太多对你并没有好处,你家到了,上去小心点。”韵锦把车停下,让陆路下了车,便调转车头往自己的住所去。

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从左岸出来开始,她就感觉到一辆陌生牌号的银灰色VOLVO一直尾随她车后,直到她从陆路家的路口拐出来,那辆车仍然不远不近地跟着她,韵锦试着加快车速,却始终摆脱不了。好不容易将车开回了她所在的小区,过了门卫值班岗,从后视镜里已经找不见那辆车的踪影,她的不安才逐渐消散,不由怀疑是自己太疑神疑鬼。

从停车场走向电梯口的一段路虽然不远,灯光也明亮,可是她一个人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地下停车场回响,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她暗自加快了步伐。

就在快到电梯口的时候,一个黑影从一侧暗处闪了出了,一把拦住她,原本心慌意乱的她吓得惊叫一声。

“韵锦,你怎么了?”听到熟悉的声音,她这才回过神来,长吁了口气。“致衡,你在这干嘛,你吓到我了。”

徐致衡站在停车场的电梯口前,说道:“我等了你很久,你手机是不是没电了?她去找你了?”

“没错。”韵锦将手袋打开,看了看手机。

“对不起,韵锦,她跟我吵了一架,我也不知道她去哪里得来你们部门的电话,打过去后有人说你们去了左岸,还给了你部门的人的电话号码。她有没有伤害你?”徐致衡爱惜地拨了拨她的头发。

韵锦淡淡地拿下他的手:“她伤害不了我。致衡,是我们伤害了她。”

徐致衡轮廓分明的面容上有困扰的痕迹,他说:“韵锦,别用这种神情对我。你记得我说过,只要你开口,我会离开她。”

“不需要这样。我们有过彼此需要,彼此吸引的时候,我很感激你陪我走过这一段,你给我的慰籍和快乐,我都记得。现在你太太过来了,她还是很爱你的,你没有必要为我放弃你的婚姻。”

“可是你有没有问过我爱谁?”很难想像一向冷静决断徐致衡露出这样矛盾的神情。

“不是说好了吗,我们好聚好散。”韵锦柔声说。

“如果我说不呢?”他仿佛恢复了商场上手腕强硬的本色。

“我只能说很遗憾,必要的时候我不介意交辞呈。”

徐致衡定定看她良久,然后抚额苦笑投降:“你赢了,果然是我喜欢的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苏韵锦,放心,这点风度我还有,不过我还是很失望,你到底不爱我。”

韵锦脸色忽然一变。@

“……你终究还是不爱我,所以才能这样平静……我们分手吧,韵锦……”三年多了,她努力不去想去的那段往事仿佛再次重现,那个声音缠绕着她,苦苦不肯放过。“……你终究还是不爱我……”――你凭什么说我不爱你,凭什么?韵锦仿佛又再听到自己心里流泪的声音。

“韵锦?”

她像被他的声音忽然拉回到现实中来,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他是徐致衡,不是那个人。没有谁可以再让她那样心碎。

“对不起,我今晚上喝多了一点。回去吧,她在家里等你。”

“你确定你的选择?”徐致衡尤抱最后一线希望。

韵锦的微笑柔和而坚定。

他叹了口气,向她张开手:“那下次再见面我们就是纯粹的同事关系,就当成一次告别吧。”

韵锦投进他的怀抱,紧紧拥住这个给过她无数帮助和温暖的男人,不是没有心酸。“致衡,相信我,其实你也并不爱我,只不过相互吸引,我们仍会是工作上的最好的伴侣。”她很清楚自己的心,有些错误,她犯一次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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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章

浴室里水雾氤氲,韵锦湿淋淋地走到镜子前,用手抹去雾气,她很久没有这样看过赤裸的自己,没有任何遮掩和防备的苏韵锦,原来还是个脆弱的女人。她的手沿着脖子一路往下,停留在平坦的小腹。

陆路最后下车前看她的眼神她记得很清楚,她不奇怪陆路这样的爱情完美主义者会对她那么失望,事实上,就连多年的朋友莫郁华也曾经对她的选择持不赞同的态度。内心骄傲的苏韵锦,把尊严看得比什么还重要的苏韵锦,竟然成为了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讽刺的事情了。

但是如果时光倒流,她还会不会做出那样的选择?也许她还是会那样。离开程铮的最初一段时间,她试过不眠不休地把手机攥在手心,不管两个人在一起怎么痛苦,她潜意识里都有一个莫名的坚持,他会来找她,一定会的,就像从前无数次的争吵过后,他总会把她找回来,到时她会亲口告诉他那一句来不及说出口的话。

可是他没有。

当她松开手将他送给她的手机沉入珠江的那一刻起,她终于清醒,她和程铮真的分开了,他对她死了心,不会再跟她有任何联系。她不是没有想过,两个人在继续在一起迟早会窒息,可他真正放手,如将她的血肉之躯生生斩开,那种痛何止是撕心裂肺可以形容。

他说她不爱他,他竟然说她不爱他!

接下来就是那不堪回首的噩梦一样的三个多月,她绝望地躺在病床上,连最不堪的念头也有过。半夜醒过来,喉咙火燎一般的干痛,她按亮呼叫灯,值夜的护士开了小差,她只得自己挣扎着去拿床头的一杯水,第一次够不着,第二次咬牙把身子探出一些,第三次的时候刀口迸裂,她终于够着了哪杯水,如甘霖般从喉咙灌进去,就连伤口的疼痛也暂时感觉不到。

那时候,郁华去了上海,做一件她一辈子最大的傻事;居安追随章粤去了法国;她没有想到后果那么严重,起初连妈妈也没敢告诉。一个人举目无亲地在医院里,同事那边却带来了公司即将人事大调整的消息。她预感到自己什么将失去,索性什么都不害怕了。

这时徐总独自来看她,她受宠若惊,虽然他是当初慧眼将她招聘进公司的人,但作为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来看她这样一个名不经传的小职员,的确是意外而又意外的事。他给她打点好医院的事情,在公司人事大动荡的关口为她保留了一席之地,下班后偶尔来看看她。韵锦不是傻瓜,从他的眼神里她渐渐看懂了一些东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异样地缄默。后来妈妈还是知道了她的病,立刻从老家赶了过来,不见了程铮,却遇到了徐致衡,妈妈十分意外,但也没说什么,当然,韵锦并没有告诉她,徐致衡在台湾结过婚,后来被总部调到大陆任职,妻子不愿意跟过来,两人便渐成了分居状态。

出院后,想起过去,恍如隔世,她知道有些东西她是永远失去了。坦白地说,徐致衡没有逼过她,一切是她自己的决定。在生和死的边缘走了一轮,才发现原本她的那些坚持和可怜的自尊是多么可笑,人到了绝境,一无所有的时候,自尊不值一钱。她没有权力清高,因为她还得活下去,而且要活的更好,她已经失去了爱,不能再失去继续寻找幸福的能力。徐致衡是恰恰出现在这个时候的一个人,他在深渊边缘拉了一把,是她溺毙前的一根稻草,她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还给他的了。

于是就这么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第三者。抛开别的不谈,其实她和徐致衡之间谈不上交易,他成熟、英俊、事业有成、知情识趣,最重要的是有着成熟男人的宽容和豁达,如果更早一点遇到,她会爱上他。他在她眼里不是一个功成名就的已婚男子,而是一个身在异乡的寂寞的人。她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女人,接近四年的时间,冷暖自知,所以更多的时候他们相互慰籍,相互取暖,彼此需要。

除了在医院时,韵锦没有接受徐致衡任何形式上的赠予,她需要钱,但不是以这种方式。在公事上她没有因为和徐致衡的暧昧关系而觉得有所倚持,不想要要名不正言不顺的成绩,所以必须更加努力,毫不懈怠;徐致衡也是个有原则的人,很少将私人感情带到工作中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她几年来事业的顺利,其中都有他的功劳。有些事情是很现实的,如果没有他,她不可能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后,面临公司的人事大洗牌,还能保住她的位置;不可能在病愈后重新得到那个她住院前曾经拒绝了的培训机会;她的企划方案做得再好,作为一个没有资历的年轻人,如果没有上司的肯定很难付诸实际;人事考核和升迁的关键时候,面临同等条件的竞争者,他没有理由选择另一个人,而不是她。这些她都很清楚,能做的,只有咬了牙做得更好,向所有的人证明她配得到现在的一切,她还是成功的,这些年来,公司里关于她和徐致衡的流言不是没有,但是明里暗里,没有一个人敢说,她苏韵锦坐在今天这个位置上名不副实。

早在他太太找到她之前,韵锦已经预感到她和徐致衡的关系快要走到了尽头,他不说,但她知道他开始矛盾了。他和太太毕竟是爱过的,大学时的校友,婚后也感情甚笃,只不过是距离让他们疏远。徐致衡放不下韵锦,这很正常,他们给过对方最现实的温暖,但韵锦明白,自己必须有个决断。说她忘恩负义也好,过河拆桥也罢,她和徐致衡不过是路人,风大雨大,天黑路滑的时候结伴走上一段,雨停了,天亮了,必然要分道扬镳。不爱也有不爱的好处,分开了,尽管遗憾,但也仅仅是遗憾而已。

从此回到公司上班,她和徐致衡只是上下级,多少过往就此埋藏。刚开始多少会有点尴尬,好在徐致衡很有气度,私交不在了,公事上对她的欣赏依旧不减,只是市场部在6楼,销售总监办公室在11楼,除了例行开会和请示汇报,两人见面的机会也渐渐少了。

倒是陆路,自从那晚撞上了徐致衡太太那单事,得知了韵锦和徐致衡之间的关系后,连续几天愁眉不展。韵锦着实看不惯她的杞人忧天,便在某天下班前把她叫进办公室。

“最近怎么回事?”韵锦在座位上看着她。

哪知她扭捏了一阵,说道:“我现在才知道背负了那么大的秘密,却又不可以说出来,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情。”

韵锦哭笑不得,“我认为你把我要的资料拿错了两次是更值得难受的事情。”

就此对她郑重警告,责令她把精神集中在工作上不提。

中秋过后不久就是韵锦二十八岁生日,生日那天妈妈给她打了电话,无非是叹息她老大不小了,感情确没个着落,而老家隔壁谁家的女儿,跟她同龄,儿子已经上幼儿园之类的话。妈妈这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各种毛病不断,韵锦凡是都尽量顺着她,这次也一样,于是在电话里郑重承诺,遇到了好的对象绝对不会错过。也是陆路有心,在她的发起下,市场部的同事一起给韵锦送了一大束夸张的玫瑰。没有女人会拒绝玫瑰,下班后,韵锦把花搁在副驾驶座,闻着车里淡淡的花香,也就不觉得年纪又长了一岁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前几天郁华就约好了晚上跟她吃饭,庆祝她的生日,于是下班后,韵锦开车回家换衣服。开到她家楼下的时候,她再次看到了那辆眼熟的VOLVO。其实早在一个星期前,韵锦已经在地下车库里见过这辆车,当时她吃了一惊,细看车牌号果然就是那晚跟着她的那辆无疑,当即找到了负责车库的保卫,却被告知这辆车的车主也是她们这个小区的业主。韵锦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也可以解释为正是因为车主住她们这个小区,所以那晚才巧合地出现了她以为对方跟踪她的误会。

这次快要经过那辆车旁的时候,韵锦放慢了车速,摇下车窗,她想,巧合的话或许可以看到车主的庐山真面目,但显然车里没人。小区里物业有规定,私家车不允许在非停车场的公共过道上久停,莫名强烈的好奇心让她也将车靠边。结果没有让她失望,没到两分钟,一对男女相拥从电梯间走了出来。

如果换一番心境,韵锦会觉得眼前这对男女一起构成了一副很悦目的画面,男的高挑英挺,女的小鸟依人,两人显见情意缱绻。这一刻,黄昏时分,韵锦坐在车中,天色一点一点地暗淡下去,这黑暗吞噬天地,吞噬她,铺天盖地,将一切揉成灰烬,只余眼前一对璧人,他们相对而笑,眼里没有旁人。

不是没有想过终有一天会狭路相逢,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笑泯恩仇,再不堪,也能装作平静的走开,原来竟不可能。她本能地想一踩油门走开,可是身上每一寸血肉都不属于她,硬生生坐在车里,看着他和她上车、离开。

两辆车迎面而过,他没有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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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四章

韵锦一动不动,从后视镜里看着他的车扬长而去,自己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只觉得手脚俱是冰凉,一种苦涩夹杂着酸楚的滋味从胃里涌了上来,她赶紧推开车门,趔趄地冲到一旁,单手扶着棵观景用的棕榈树,俯下身不住地干呕。巡逻的保卫走了过来,认出是她,关切地问了句:“苏小姐,你没事吧?“韵锦感激地朝他摆摆手,重新回到车上,这才发现自己残妆下的一张脸,苍白得鬼似的,额际手心冷汗津津。当下衣服也顾不上换,调转车头就往约好的地点去。

她抵达餐厅时,郁华已经先到了,看着她寒着张脸,失魂落魄地前来,不觉大感意外。韵锦坐下来,默默地喝了大半杯水,才把刚才那一幕徐徐向郁华说起。

半晌,郁华才答腔道:“你说程铮这样做究竟是什么意思,不可能是巧合吧。”

韵锦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不管他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巧合,他居然搬到跟我同一栋住宅楼,还跟着……这太可怕了。”

郁华叹了口气,“都过了那么长时间,大家既然各自有了各自的活法,他这样又是何必?”

“郁华,你说,他会不会是心里记恨,故意找了个人来气我?”韵锦带着点希翼地看着好友,似乎期盼着从对方嘴里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郁华迟疑了一下,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狠心说道:“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你,程铮他确实是有女朋友的,我也是听周……说来着,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据说长得挺小巧玲珑的,跟他一个学校一个系出来的,好像比我们晚了几届,听你刚才的形容,我看八成就是她。”

韵锦低头专注地听着,良久,抬头一笑,眼里最后那一点星火也熄灭,“是吗?”

郁华看她这个样子,又有些不忍,“韵锦,你是个明白人,应该比我清楚,你们已经分开四年了,现在这种情况是难免的,又何必放不下,把自己逼得那么狼狈?”

“你说得对,我比谁都清楚,凭什么要他为我守身如玉?他有了别人,我不是没有想到过,可是眼不见也就罢了,为什么要跑到我的面前。曾经只爱我的人,爱上了别人。”她低声笑笑,无限凄婉,“郁华,我是不是很可笑,今天之前,我也开始觉得自己的确过得很好,就算再见他,至少也可以装作一笑了之,原来都是笑话,他们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这四年里不管我得到了什么,都不值得一提。无论他是什么目的,想必都成功了。”

“也不知道你们两个上辈子谁欠了谁的。”郁华摇头,“那你总得有个打算,我看程铮搬到跟你住在一栋楼,不仅仅是气气你那么简单。”

“他都带着如花美眷过来了,我还能有什么打算,无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要不要搬到我那里住一阵?”郁华说。毕业后她分在医科大附属医院,在单位有套住房。

韵锦摇头,“你现在这种情形,我搬过去哪里方便。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今天看见这一幕也好,难受过一阵,索性彻底死了心,连最后一点想像也省了。你说得对,不管他想怎么样,四年了,大家各有各的生活,我不欠他的。”

“真的没有问题?”郁华还记得她刚来时丢了魂的样子。

“放心,我又不是当年那个遇到事只会憋在心里偷偷哭的傻瓜。”

谈话见,服务员已将郁华事前点好的菜端了上来。郁华举杯祝她生日快乐,韵锦碰杯后一饮而尽,“二十八岁,整整十年了。发生了那么多事,不承认自己渐渐老了都不行。”

郁华失笑,“对了,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孟雪生了,得了个男孩。”g

“是吗?”韵锦也感到一丝喜悦,两年前,孟雪嫁给了高中同班同学宋鸣,跟着老公也调到了G市。说来也怪,她在程铮身上执著了那么多年,回头醒悟过来,反而觅到了自己真正的良人。她结婚的时候托人给我韵锦一张请帖,不过韵锦只托郁华带了红包去,自己没有出席婚礼,事后孟雪给她打了电话,问她是不是还怨恨自己导致她和程铮分手。韵锦向孟雪解释,其实她和程铮的决裂完全与人无尤,孟雪那件事情不过是个导火索,就算没有那个晚上,分手也是早晚的事。她从来没有记恨过孟雪,之所以没有出席婚礼,是因为……她当时没有勇气遇见程铮。大家的心结解开了,彼此都感到释然,一路走来的老同学能有几个?孟雪婚后,她们之间关系反而比读书时好上许多,虽说不上很知心的朋友,但毕竟那份情谊是在的。

“真好。倒是羡慕她,有一个爱自己的老公,一个孩子,一个女人,毕竟这样才算完整。”郁华艳羡地说,话出口之后顿觉失言,不禁看了韵锦一眼,见她没什么表情,才暗自放心。

韵锦点点头,“是呀,这也是种福分。我妈现在倒是催得频繁,比我还要急上十倍。”

“你妈着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确实也该考虑这个问题了,以前有徐致衡倒也罢了,现在总算分开了,你应该再谈一场正正的恋爱。”

“我说会考虑倒也不是敷衍老妈的话,真的有好的,你以为我不想把握?”韵锦笑道。

郁华也笑,“我们医院倒是有几个未婚的男医生,怎么样,有兴趣的话我不介意忍痛介绍给你。”

“有什么可忍痛的,好的东西大家不妨共享。不过说好了,上次你带出来那个手术刀杀手型的不予考虑。”

“哪里,绝对让你满意……”

跟郁华分手,各自上车后,韵锦的笑容才慢慢褪去,定了定神,往家里开去。

停车的时候,他的车已经泊在那里。看见他的车,韵锦有种异样的感觉,人总说“物是人非”,现在的他,车也换了,身边的人也换了,他不再是她的那个程铮。想到这里,韵锦赶紧警告自己,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极有可能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必须控制自己,以不变应万变,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心伤。

上楼的时候电梯正好下行到一楼,门打开,里面的人走了出来,两人迎面遇上,俱是一愣。

究竟是他先反应过来,似是一脸的惊讶,仿若真真是多年后初见,“韵锦!你怎么会在这里?”

韵锦直直地看着他,心里冷笑一声,脸上却配合地挂上个意外的笑容:“我住在这里……你呢?”9

“这么巧,我上个星期刚搬过来。真是意外,我们居然会成邻居,你说世界上的事是不是很奇妙。”他脸上有她熟悉的似笑非笑,可她觉得眼前这个人是这样遥远。

“是呀,真意外。”她顺着他的话说。

“你好吗?怎么一个人,不跟你朋友一起?”他两只手都插在裤袋里,貌似闲适,语气隐隐带着恰到好处的试探。

“刚一起吃过饭,‘他’今天没空。”韵锦含糊其辞。

“哦……”他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很久不见了,你这些年还好吧?”

韵锦微笑:“托福,还算不错。”

“那就好,所以我说,人对与幸福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程铮似是不经意地说。

“也是,人往往经历过不幸福,才知道什么是幸福;就像遇见过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抱歉,我想你是不是有急事要出去,或许我们可以改天再聊。”韵锦不软不硬地说道,假装没看到程铮有些莫测的表情。她急于结束这荒谬的一场对话,两个人各怀心事的虚假表情,连若无其事都装得那么牵强,再加上莫名其妙的对话,再继续说下去她都不知道怎么维持这可笑的表象。

“当然没问题,大家住得那么近,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他勾勾唇角,露出一个笑容。

韵锦微微欠身,绕过他走进电梯:“那好,我们改日见。”

她盼望电梯门快点关上,好卸去这笑容。门即将合拢的那一刹,他忽然伸进一只手,强行将电梯门打开,韵锦吃了一惊,不由微微退后一步。

程铮却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笑道:“我想我们至少还应该互留电话吧,大家……一场,现在又是邻居。告诉我号码,我打过去个你。”他尽量说地再自然不过,语气却不容拒绝。

韵锦淡淡看了他一会,开口报出一串数字,程铮记在手机里,然后回拨过去,如愿地听到她手袋里传出的铃声,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你也记住我的电话,说不定会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也不一定。”

韵锦笑笑,不置可否。

“再见”程铮笑着转身,如果是初识,韵锦会觉得这个笑容相当迷人,但现在她只觉得如鲠在喉。i

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感到巨大的疲惫感袭来,如果日后也要这样相对,那太辛苦了,不如趁早把一切撕破,反倒好过。

她抬手按住电梯,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程铮!”

他停住脚步,没有回过头来,以一个沉默的背影面对她。

“别玩了,四年了,你还是学不会撒谎。不觉得刚才我们那样很好笑吗?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她的声音种他不熟悉的疏离。

他背对她缓缓说道:“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想干什么,之所以会搬进这里,是因为我女朋友喜欢这里的社区环境,没别的意思。没错,昨天我是看见你了,不过既然她在,我们以前的关系又不好解释,所以我没有立刻打招呼,就这么简单。苏韵锦,我们不一定要做朋友,但以前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你大可不必对我那么戒备。”2

“但愿如你所说,祝我们睦邻友善。晚安。”

电梯在上升,苏韵锦的心在往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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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五章

韵锦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找不到一个能够入睡的姿势,也许她应该换一张更适合安眠的床——也许她更需要一双可以依靠的臂膀。可是那双臂膀可遇不可求,终究是换张床更现实一些。

没想到有这一天,他跟他同住在一栋楼内,电梯口相逢,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虽然他已不是她的程铮,可毕竟四年来第一次离她那么近。他变了,即使眉目疏朗一如从前,但冲动率直的阳光少年,已成了冷淡沉郁的盛年男子,只有一些习惯性的小动作和表情还能依稀找到当年的影子。

他就在呎尺。她身上的无数个细胞都苏醒过来,叫嚣着,思念他、渴望他!她为自己感到羞耻,居然这么不堪,完全经不起他任何的撩拨,是太寂寞的缘故,还是,单单只为了他?

他没有说实话,说谎的时候,他从来就不敢看着她。明明已经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何苦再来招惹她?韵锦一时猜不透程铮想怎么样,更猜不透自己究竟想怎么样,于是只得走一步,看一步。

接下来的日子,韵锦都尽量避免与他正面相遇。虽说是邻居,其实不算门对门,她在12楼,而他住18楼,有心避开,真正碰上的机会也不多。他的作息时间还算有规律,有时候,她已经回到家里,到了那个时间,听到楼下的车轮声,都下意识地透过窗帘往下望,他偶尔会跟上次那个女孩在一起,但更多时候是一个人。也有几次避无可避的在公共场所撞见,他也是有礼貌地打招呼,其中有一回,韵锦下班得晚了,在停车场遇见他跟女朋友一起,他还煞有其事地为两人介绍,当然,提起韵锦时,避重就轻地只说是高中时候的同学。

他既然表现出这样一番姿态,韵锦若一径戒备疏远,反显得过于刻意,于是也顺势而为,假装他只个疏于联系的不熟朋友,只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也不用担心被他伤害。

清晨,韵锦像往常无数个上班的日子一样,从停车场倒车出来,看见程铮站在楼下的车道旁,对她做了个手势。韵锦停下车,摇下车窗问他:“早,有事?”

“你公司不是在天河那边吗,我正好过去有点事,车坏了,放不方便送我一程?”程铮说道。

韵锦打量着他,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实性

“算了,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到门口拦车。”他见她不语,倒也不勉强。

“没事,上车吧。”韵锦也不想自己显得那么没有风度。

程铮打开车门坐到她身边,她闻到了熟悉的须后水的淡香。“你们设计院什么时候迁到天河一带了?”她问道。

程铮看了她一眼,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这几年你真的没想过要知道我的消息。我已经离开设计院两年了,现在出来跟子翼合伙,自己找点工程来做。正好有个工地在你们这边,今天过来看看。”

韵锦并不感觉到奇怪,只要有钱人家,只要资金充足,做什么不行?她想起自己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附近的确有几个大的楼盘正在施工,也没打断继续问下去。

“你吃过早餐没有?现在离上班的时间还早,要不要一起?”程铮建议道。

“哦,不用了,我在家吃过了。我习惯早一点到公司去。”

“那算了。”程铮耸了耸肩,“我还记得以前你总是匆匆忙忙地赶在迟到前到达公司。”

韵锦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况,漫不经心地说道:“那是因为当时我需要做两个人的早餐,帮你打点出门前的事情,还要等你的车。”

程铮笑了,“看来,你还是离开我之后过得比较好。”

“你不也一样吗。”

程铮看着窗外不停向后流逝的建筑物,许久,才说道:“韵锦,你真的变了。”

他看不到,韵锦握方向盘的手骤然收紧,语气却依旧淡淡的:“那么长时间了,谁能不变,人总要向前看。”

“你说得对,变了也好。以前的苏韵锦是个笨蛋。谁能想像过去那个把自尊和骄傲看得比什么还重要的人,现在竟然会聪明到傍上自己上司,事业一路攀升不说,对方的正牌夫人找上门来,也能轻轻松松地打发掉。”

前面一辆面包车急速飞驶过来,韵锦用力打了一下方向盘,车内的两人都不由得剧烈地倾斜了一下身子。

她果然没有猜错,那天晚上他也在“左岸”。

“我想这不关你的事。”她压制自己的情绪,不打算解释。

“其实也不是完全跟我没有关系,至少我想知道,你所谓的原则和骄傲是不是只适用在我身上?”他笑容可掬地说道。

韵锦做出思索的表情,“你要这么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程铮看着窗外笑出声来,说道:“原来如此,谢谢你回答了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他见韵锦抿唇不语,伸手按开了车上的音响,“大家聊聊而已,何必把气氛弄僵。”

徐徐的音乐声立刻流淌了出来,充满了整个车子,也弥盖了刚才的僵局,一个压抑着的男声唱着:“带着你的天空,进入我的眼睛,我呼吸你的呼吸,但我不住在那里。

有没有人像我们,相爱,然后成为灰烬。

如果你愿意,当生活迎面而来,不停席卷着我们,只能等待这雨滴,落在茫茫的尘土上方……如果你愿意,让我在你名字里栖息……“

两人一路沉默。

快到韵锦公司的时候,程铮指着前面的路口说道:“在那里停吧,我走过去就可以了。”

韵锦依言停车。

程铮走出车外,俯下身对着车窗说道:“谢谢你送我。”

“不客气,顺路而已。”她亦客气,然后发动车子离开。

程铮依旧习惯性地将两手插在裤袋里,默默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视线里,然后掉头,拦住一辆计程车。

中午吃饭时间,韵锦通常会在写字楼下的茶餐厅解决午餐。在这个时间段,就餐的人多是附近的上班族,其中又以韵锦她们公司的职员最多,所以陆路通常把那个茶餐厅成为“公司饭堂”。下班后,韵锦下楼就餐,后面跟着跟屁虫一样的陆路。“饭堂”的服务生认得她们,对熟客自是殷勤,忙将她们引到预留的四人桌上,韵锦按照老习惯点了餐,倒是陆路,将餐牌翻来翻去,也点不出个所以然。韵锦也不着急,别喝水边耐心等她。好不容易等到她点了份XO酱炒河粉,将餐牌递还给服务生。这时,她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吓得韵锦一口水差点呛住。

陆路神秘兮兮地扯了扯韵锦的衣袖,凑过身来,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苏姐,快看,是他,就是他……”

“那个他?”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过去。

“就是那个极品呀,上次在左岸跟你说那个!”

韵锦愣了一下。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啧啧,我跟他真有缘分……喂喂,他看过来了!”

韵锦不理会她的大呼小叫。果然是阴魂不散,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程铮走到她们身边,粲然一笑,“我就说有可能遇到你。工地就在附近,上午处理不完的事情只有下午接着做,中午干脆过来这边吃饭。我可以坐下来吧?”

“可以的,可以的。”陆路点头得好像小鸡啄米一样。

韵锦却说:“不好意思,等下还有两个同事过来。”

他也不以为忤,笑着说:“没关系,改天请你吃饭。”

“好呀。”韵锦顺口答道。

看见程铮做到餐厅的另一角,陆路跺了跺脚,懊恼道:“苏姐,为什么不让他坐过来,你认识他对不对,他是谁?”

“我怕你秀色可餐,只顾着看人,连午饭都吃不下了。”

“这有什么,东西天天都可以吃,帅哥不是天天都可以见到的。你还没说他是谁呢!”

“高中同学。”韵锦说。

“苏姐!你居然有这么极品的高中同学,还不占为己有?要是我,早把他蹂躏了。”

“胡说,他有女朋友的。”韵锦漠然道。

陆路满不在乎,“女朋友又怎么样,帅哥人人得而欣赏之。”

韵锦狐疑地看了程铮一眼,“有没有这么夸张?”

他今天穿一件蓝色V领毛衫,黑色麻质休闲长裤,这也是他一贯穿着的风格,简单却及其重视质感和舒适程度,身上惟一的饰物是脖子上一条银白色的细链,坠子藏在衣服里,也不知道是什么。他以前从来不肯带任何饰物,韵锦恍惚地想,也许是现在的女朋友送给他的也不一定。她一向知道程铮长得不错,但他的气质偏向硬朗阳刚,头发短短的,肤色偏黑,脸上的轮廓又深,眉目桀骜,跟时下流行的“花样美少年”的标准相去甚远,很难理解陆路这样迷恋“F4”的女孩会对他那么推崇。

“苏姐,相信我,我的眼光绝对是一流的,你同学这种类型,是兼顾男孩的清新和男人的性感,气质绝对一流。”

韵锦听了她的话不由感到一阵恶寒,什么叫做气质,一个袜子都不会洗的生活白痴也能有气质?

陆路见她颇不以为然,又问了他的名字,然后死缠烂打地要韵锦给她介绍。

“改天好吗?”韵锦敷衍她。

“不好,苏姐,我求你了,我就这么个小小心愿,苏姐……”

韵锦本就又几分心烦意乱,被她吵得又确是无奈,索性匆匆吃完,将她拉到程铮桌前。

看到她二人走过来,程铮也颇为意外,韵锦略带尴尬地指了指陆路:“这是我部门里的小女孩,陆路……陆路,这就是我高中同学程铮。”程铮高高地挑起眉,表情古怪地看着锦韵。锦韵避开他的眼睛。

陆路雀跃的伸出一只手,大大方方地说道:“你好,帅哥,认识你太高兴了。”韵锦汗了一把,或许这才是新新人类的作风。

程铮把视线从韵锦身上移开,也站了起来,回握陆路的手,“我也一样。”

陆路更加得寸进尺,说道:“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玩。那天我在左岸见过你,可是你没看见我。”

程铮忽然笑了,表情莫测,他想了想,“好呀,不如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我今晚有空,请你们吃饭怎么样?韵锦,一起吧,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吃饭了。”a

“当然没问题,苏姐今晚也有空,我们一言为定。”陆路喜出望外,仿佛不想给他反悔的机会,立刻答应,然后再一脸哀求地看着韵锦。“苏姐……你明明有空对不对……”

程铮也在看着她,她懂得他眼神的含义,他在挑衅她:苏韵锦,你敢吗?

韵锦默然,她有什么可怕的?她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了,还有什么会比她和他现在这种情况更糟?“我无所谓。”

陆路大喜,在场似乎有另一个人同样高兴。“你们六点下班对吧……还是左岸好吗,就当给章粤捧捧场。我们七点半在那里见,韵锦你有我电话,不见不散。”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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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六章

七点半,左岸。

韵锦和陆路到的时候,程铮已经依约前来,他换了件灰白相间的丝质条纹衬衫,黑色粗花呢西裤,简约而考究,显得整个人更加英挺清贵。三人坐下点了菜,便开始漫无目的地说话。韵锦开始有些庆幸陆路在场,因为大多数时候只听见她一个人唧唧咕咕的说话,然后自己逗得自己大笑,程铮有时会答腔几句,而韵锦基本上微笑或沈默,气氛也不至于太沉闷。t

菜刚上来不久,程铮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神色古怪,“不好意思两位,我女朋友过来的话,你们介不介意?”

“不介意,欢迎还来不及。”陆路一听,好像更精神焕发,斗志昂然。韵锦不语。

于是程铮又拿着电话走开,说了几句,大概十多分钟之后,他亲自下楼一趟,把女朋友接了上来。

郑晓彤,程铮的现任女友。其实韵锦并不是第一次见她,之前在小区里碰见过几回,也打过招呼。倒是陆路,在见到她本人后,原先积攒的昂扬斗志自动地偃旗息鼓,顿感几分无趣。

其实郑晓彤长得相当清丽,身材娇小玲珑,巴掌大的脸上有一双很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只是若仔细看时就会发现,那双眼睛里少了点灵动,给人感觉有几分木衲,整个人怯怯的,倒也别有种天真动人之处,只是很难相信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竟然会毕业于那所举国知名的重点大学。

程铮介绍过之后,陆路跟郑晓彤也瞎扯了几句,很快就觉得没有什么意思。郑晓彤并不笨,只是说话反应都稍慢了半拍,所以经常露出很迷茫的表情。程铮对她还算体贴,见陆路很快对与她谈话表现出意兴阑珊的模样,便细细地跟郑晓彤聊起一天里做的事情。

陆路低头摆弄了一下手机,很快韵锦感觉到自己放在身后的手袋里震动了一下,她怕立刻掏出手机太过于明显,等了一会,才找了个机会看了看短信,果然是陆路这家伙发过来的,上面只有四个字:明珠暗投。

韵锦当然明白她的意思,于是警告地看了她一眼,陆路马上低下头。其实韵锦何尝不看得真切,但处在她的位置上,无论如何,明里暗里都不便对郑晓彤做出任何评价,她已经一再告诫自己,郑晓彤是程铮现在的女朋友,是他的选择,其他的,与她无关,也无话可说,于是便任凭程铮两人低声细语,自己眼观鼻鼻观心地默默吃东西。

陆路百无聊赖,用筷子夹了两大只自己点的白灼基围虾,一只放在自己碗里,一只放在韵锦碗里,“苏姐,吃这个。”

韵锦心思不在这上面,也正想找点事情做做,见她夹过来,就用桌上的湿毛巾擦了手,开始剥那虾壳。刚动手,就听见程铮忽然说了一声:“她不吃那个东西。”

陆路意识到他是朝自己说话,有些不明所以,程铮却不再理会她,转向韵锦,“你前几次吃这个全身都过敏,你忘记了?”

韵锦没有抬头,手僵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专心跟女朋友说话的程铮会忽然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她轻轻说了声:“没事,现在不会有那种反应了。”然后继续自己手上的动作。

谁知程铮探身一手夺过她剥到一半的虾,扔到自己的盘子旁边,便擦手边说:“都说叫你别吃这个,你这人干嘛老跟自己过不去。”语气里竟有点火大的意味。

陆路微张着嘴,困惑地扫视这意料之外的一幕,然后打个哈哈道:“不愧是高中同学哦,嘿嘿,就连这个都还记得。苏姐,那个不能吃就吃鱼,今天的鱼蒸得很不错。”

韵锦朝她笑笑,这才感到没有那么尴尬。郑晓彤也带着微微的茫然看着男友。程铮可能自觉有些失态,轻咳一声,低头对郑晓彤说:“你喜欢吃什么,夹不到的话就告诉我。”

偏偏陆路多嘴,她怪叫一声:“帅哥,你这样不对哦,高中同学吃虾过敏你都记得,女朋友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吃你的东西,就你最多话!”韵锦想打断她的话却已来不及。

程铮神态自若:“那是因为你苏姐以前过敏的糗态让我印象太深了,对吧,韵锦?”

韵锦匆匆一笑,她怎么会听不懂他的暗示。两个人在一起的那几年,有时她出去吃饭,每次吃到虾,回到家,身上都会长满红疙瘩,又痛又痒,这种时候,吃了扑敏药后,就会裸着背,让程铮给她轻轻地挠,他不敢太用力,总怕抓伤了她,挠着挠着,两个人最后都会缠在一起……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不该再这样若有若无地勾起从前,自己也更不该忆起当初的旖旎。

陆路嘟囔了一句:“这不是没吃下去嘛,脸干嘛那么红,用手接触都会过敏?”

“对了,程铮,你天河那边的工地进展怎么样了。”韵锦感到自己必须岔开话题。

郑晓彤张了张口,一脸困惑:“程铮,你几时有工地在天河,这几天不是都说在二沙岛那边吗?”

“朋友的楼盘施工过程中出了点问题,我去帮看看。”程铮说。

这边陆路沉默了一会,又开始不甘寂寞了,她八卦地向郑晓彤问道:“哎,那个晓彤呀,我跟你年纪应该没差多少吧,怎么我就没有你那么好彩,教教我吧,怎么才能找到一个帅哥男朋友。”

郑晓彤哪里想到她会当着程铮的面大言不惭地问她这个问题,红了脸,看了程铮一眼,程铮没有反应,她才喏喏地说:“也没有怎么样呀,程铮他是我爸爸的学生,我爸爸很喜欢他……”

“你爸爸喜欢他?又不是你爸爸做他女朋友。”陆路撇了撇嘴。

“不是的,我也……不过那时他是有女朋友的,后来我大四了,爸爸让我到程铮这边的设计院来实习,我就过来了。那时他刚跟她女朋友分手,很伤心很伤心,我就陪着他,他让我教他下围棋,然后,我也没想到……”

“不用说了,我明白了。”陆路将手一挥,对韵锦说:“我说吧,我缺少的不过是一个机会罢了,这种千载难逢的事怎么我就遇不上。说来也怪,就有这种女人,放着这个帅哥男朋友,听起来又挺爱她的样子,这样居然都舍得放手,是吧,苏姐。”

韵锦淡淡地说:“说不定是帅哥跟她不适合呢?而且有些时候爱并不足以让两个人幸福。当然,我不是说程铮和她女朋友。”

“那倒未必,”程铮笑着,像是对陆路说道:“其实,最可怕的是当你掏心掏肺地对一个人,最后才发现对方根本不爱你,那才是真正的不幸福。”

“嗯,这个话题越来越深刻了,我喜欢!不过能不能再小小地问一句,那个‘对方’是何方神圣,我想说,我很景仰她。”陆路点头说道。

程铮冷笑不语。郑晓彤皱眉想了想,然后才说:“好像是也是他高中同学。”她说出来后,又看了看程铮。

“咦……”陆路拍案而起,“我知道了,苏姐……”

韵锦一惊。哪知陆路继续说道:“你一定也认识对不对。”a

“嗯。不过不是很熟。”韵锦含糊地一笔带过。

陆路哪里肯放过,还想追问,包厢的门打开了,只听见服务员毕恭毕敬地叫了声“章小姐”,章粤走了进来。

“程铮,你这家伙,来了也不说一声,服务员不说我都……”章粤人还没有进来,抱怨声已经传来。她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见韵锦,还有……走进来后当场愣在那里,然后茫然地看着坐在这三个女人中间的程铮,饶是她再机灵,也想不出这究竟是条怎么样的关系链。

“章粤,嘿嘿。“陆路这家伙好像去到哪都有熟人。

章粤毕竟见惯大场面,生生压下愕然,然后看了看门外面,迟疑地说道:“陆路,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知不知道他也在?”

陆路脸上风云变色。

章粤看看情形不是很对,一个程铮已经够麻烦,加上他的新欢旧友,何况还有陆路。她如何肯趟这浑水,扔下一句:“大家吃得开心点,我还有点事,程铮,回头我给你电话。”就马上识趣地撤离这个是非之地。

章粤走得太快,服务员还没来得及关上厢门,几个西装革履的从厢门前走过,其中一个三十出头的斯文男子有意无意地朝厢内扫了一眼,在座的人谁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只见陆路迅速消失在凳子上。直到那几个人走开,服务员重新关上厢门,陆路才从桌子地下钻出来,惊魂未定。她才不管其他几个人想什么,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打开一条缝看了看,确定人已经走了,这才飞快地回来收拾东西, “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了,你们慢慢聊……这个虾如果没有人吃的话,我可不可以打包?”程铮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她已经将虾迅速席卷装袋,“再联络。”她打开门就往外溜。

“等等,陆路,我送你。”韵锦苦于找不到理由离开,现在如何肯放过几回,跟程铮和郑晓彤简单告别,立刻追了出去。

直到两人坐在车上,各自都怀着心事,就连一向聒噪的陆路也没了言语,韵锦了解她,看她刚才的表情是真的慌了。

“你认识陆笙?”韵锦问她,虽然只是刚才匆匆一眼,她还是认出了那名看进来的男子的身份,泰华集团的负责人,章粤母亲,也就是程铮舅妈的堂弟。

陆路少有的缄默,过了很久,才雪白着一张脸说:“他是我叔叔。”

韵锦讶然,但无意探人隐私,将她送到住处,叮嘱她上楼小心,便打算返回,她倒车的时候,已经下了车的陆路忽然对着她说:“苏姐,程铮就是你放不下那个人,对不对。”

韵锦没有说话,一踩油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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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章

苏韵锦,不要再想,不要想陆路,不要想郑晓彤,更不要想程铮,想得明白或者想不明白,结果都不会让你好受一点。韵锦在这样的念头中挣扎着睡去

半梦的边缘,手机响起,她接起来的时候顺便看了看时间,指针已经过了十二点。

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他这么轻易罢休,那他就不是程铮。

“韵锦,不好意思,你睡了没有。”他说。

“没有,怎么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早上不小心把一个资料袋忘在你的车上了,我现在就急着要,能不能麻烦你拿给我?”他说得理直气壮。

韵锦叹了口气:“是不是一个黄色的纸袋,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把它放在小区的保卫室,你想要的话可以直接去取。”

他果然长时间地沉默。

“没什么事,那我先挂了,谢谢今天你请的那顿饭。”韵锦尽量客气地说道。

他不买账,“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

“程铮,我们现在这样再见面还有什么意义?”

“我不管,你下来,我有话跟你说。”

“该说的我们早就已经说到了尽头……”

“下来,苏韵锦!”

“你到底想要跟我说什么……你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不会下去的,如果没什么事我先挂了。”

“你挂了试试看!”

韵锦合上了手机,然后取出电池,躺回床上,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陆路没有来上班,打了个电话给韵锦,只说是感冒了。韵锦确定她并无大碍之后,也由了她去,她如果是陆笙的侄女,这份工作对于她来说也并没有这么重要,韵锦只是担心,看见她遇到陆笙那如同见鬼一般的害怕表情,只怕其中另有隐情。可世界那么大,有几个人心里没有一段不能示人的过去?

她在办公室给郁华打个电话。郁华今天正好轮休。

“上次你不是说你们医院还有几个‘优秀’的未婚男医生吗?有空的话是不是可以给我介绍一下。”

郁华昨晚上是夜班,声音明显有刚清醒的沙哑:“你想清楚了?”

“你不是常说,想要忘记,只有重新开始。我必须彻底忘记,越快越好。”

郁华一向是实干型的人,一个半个月不到,便为韵锦安排了一次正式地见面,虽然事情仓促,可对方居然条件也相当优越,三十出头,五官端正,业务精湛,难得的是相当风趣幽默。即使是原本没有抱多大期望的韵锦,也不得不承认吴医生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对象。

吴医生年届三十至今单身,一方面早年耽于学业,一方面条件不差的人眼光自然也不低,苏韵锦跟他年龄相当,相貌气质俱无可挑剔,事业方面也完全可以跟他匹配,最重要的是性格沉静娴雅,虽然偶尔低头敛眉瞬间,眼里藏着过往,可到了这个年龄,谁又是一张白纸?吴医生学医多年,对这种事情看得很淡,他要的不过是一个相濡以沫的伴侣,这点跟韵锦不谋而合。两人见面后,也单独出去吃过几次饭,彼此感觉都很好。人在年轻的时候追求激情狂爱,最后发现,男女之间也不过如此,无非寂寞的时候想要个人陪,累的时候有人给你端杯水,就像韵锦和吴医生,说不上多爱,可如果淡淡相处下去,谁又能说那不是感情?

跟吴医生关系慢慢向前发展的那一个月里,韵锦很少见到程铮,就连他的车,也许久不在停车场见到,有一两次遇见,他淡漠得如同路人。

12月24日,西方传统佳节的圣诞平安夜。这些年来,中国过洋节的气氛也越来越浓郁,其实不需要深究圣诞节后的宗教意义,现代人需要节日,需要有这样的日子让他们理直气壮地相聚、开怀、欢庆,恋爱中的人更需要。

这一天也恰是韵锦和吴医生相识一个月的纪念日,两人在约在一起共进愉快的晚餐,两人各自聊起工作生活上的趣事,许多观点不谋而合,相谈甚欢。饭后,又一起到影院看了场电影,圣诞是影家必争的档期,铺天盖地都是“黄金甲”,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伤城》。影片很流畅,爱情、悬疑、凶杀交织在一起,九十分钟的时间很快过去,两人一起走出剧院,这一晚也不算虚度。

吴医生笑道:“很少见你看什么那么认真。”

韵锦说:“我没有料到这样的一个结局。”

“料不到梁朝伟会死?”

“不是,我料不到他会那么爱对方。”

影片的最后,徐静蕾的眼神让韵锦莫名地战栗,“你没爱过我……”片里那个叫金淑珍的她最后看着丈夫说,不是责问,而是心如死灰地陈述。

梁朝伟饰演的丈夫回报她的是射向自己眉心的一颗子弹。

韵锦在风中微微一抖。

“谁心里没有一座伤城。”吴医生淡淡地说,“韵锦,你很冷?”他解下自己的薄呢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她今天没有开车,他用他的凌志送她回家,影院到她家的一段路途,可以看见这城市的夜晚到处张灯结彩,一派狂欢气象。

他将车开到她家楼下,下车送她。韵锦脱下他的外套,递回他手里,今晚她穿得不少,可她觉得冷,很少像现在这样,觉得需要个人依靠。

“再见,今晚我很开心。”她笑着跟他道别,转身向楼里走,每一步,她都觉得心里的虚空在蚕食她。留住我,别让我一个人。

“韵锦……”他叫住她。

她转身,有一种要流泪的冲动。他几步走上前来,用手抓住她的手,“我也一样,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夜凉了,你上去吧,小心着凉。”

他的吻落在她额上。这是他第一次吻她,他的唇有一种柔软的冰凉,他跟她一样,本质都是个凉薄的人。

韵锦告别他的怀抱,继续往前走,他毕竟给不了她温暖。

“是不是很遗憾,他没有留住你?”

“是,你猜对了。”她不做任何思考。

“他就适合你?”程铮倚在电梯门边笑笑,“只怕他也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你不过是想要一个男人罢了,那个蜻蜓点水的吻怎么能慰籍你?何苦要装清高,不肯对他说出来呢?”

韵锦笑了起来,“难得你了解我。”

他走到她身边,轻轻圈住她的腰,用唇在她耳边说:“如果你只是想要个男人的话,我倒是可以将就。”

韵锦提不起力气来对他生气,在他怀里抿嘴笑笑:“今晚这么有空,不用陪女朋友?”

“这个你不用担心,第三者你也不是没有做过。”他的话已经在她唇边,然后用力拥吻她,用他独有的热度烫得她发疼。

韵锦喘息着将唇微微离开他,“可是如果我宁可做第三者,也不愿意吃回头草呢?程铮,我们已经分手了。”

程铮将手抚上她的脸,半真半假地说:“如果我说我后悔了呢?”

“可是我没有。”韵锦一字一句地说,她将他的手慢慢拿开离开,心上某个地方也在寸寸冷却。

韵锦转过身去不看他,胸口却因急速的喘息而起伏。

“韵锦,你教我,怎样才可以爱上另一个人,而且是一次又一次。”程铮在她身后无限哀伤,“真的,教教我吧,怎么样才可以像你一样绝情。”

韵锦背对他说,轻轻说道:“我教你,其实很简单,所有的爱都可以生生掐掉,只要你足够绝望。”

“绝望?四年了,我以为我一定可以忘得了你,我告诉自己,是我不要你的,没有你,我再也不用猜测你究竟爱不爱我,不用小心翼翼地生怕失去。我不去找你,不去联系你,不想听到关于你的任何事情,直到在左岸遇见你。我想过无数种重逢的情景,唯独没有想到是这样……苏韵锦,我恨死你,我更恨我自己一边鄙视你,一边忘不了你!你不配跟我提绝望,你试过豁出去爱一个人结果什么都得不到吗,你试过在最无望的时候还想要等的感觉吗……”

“可你也没试过生生失去身体里血肉的感觉!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我想等你回来后告诉你,我们好好过吧,因为我怀孕了……刚知道有了孩子的时候,我很怕,但是,慢慢地,越想越开心,因为他是你的,是你和我的。可是我等来了什么,我等到你说分手,你说我不爱你!”

程铮如泥塑一般站在原地,“孩子?”他的话如同梦呓。

“是呀,我不爱你,可我偏要那么贱,明明已经分手了,明明知道这种情况下生下他是全世界最蠢的事,还是舍不得不要他。郁华说我疯了,徐致衡也说我疯了,我就是疯了,我放弃渴望了很久的培训机会,不管孩子的爸爸要不要我,我就是要生下那个我不爱的人的孩子。可是老天都要罚我,两个月的时候,我痛到休克,被送进医院,才知道是宫外孕,他还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死在我肚子里,医生把它取了出来,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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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章

“……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韵锦说。

她身后一片寂然。

为什么要说出来?她已经做好准备,让这段往事烂在心里,若干年以后跟随她一同腐朽。他永远没有必要知道这段过去的存在,没有必要知道她曾经在黑暗冰冷的海水里,看着那点光渐渐熄灭。她的孩子,她跟他的孩子,才在她的腹中存活了几十天,尽管它还是一个没有成型的胚胎,尽管它错误地着床在她的输卵管内,并导致了她腹腔的大流血,但它毕竟是她和他在这个世界上惟一不可分开的骨肉联系。它跟它父母的感情一样,来了,也错了。

可是现在,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她说了出来。她还是那个努力让表面平静,可又轻易被程铮激怒的苏韵锦。他说过,她不爱他。这么多年了,她还是不能从这句话中释然。韵锦没法预期程铮的反应,但她知道这必定可以伤到他,并且,一击即中。这是她心里的毒。

陆路说得对,将一个秘密埋在心里是多么难受的事情。现在她终于没有秘密了,心里那个空洞无限放大。

程铮还是没有说话,良久,韵锦听到了类似于呜咽的声音,她回过头,看到程铮蹲坐在地上,把脸深埋在膝头,像个孩子一样地哭泣。

他从没有在她面前哭过。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他踢球时候伤到了腿,胫骨裂了,真疼啊,韵锦半夜醒来,看到他扭曲着一张脸,上面全是冷汗。她就对他说:“程铮,实在疼的话就哭吧,哭出来会好受点。”他却嘴硬地说道:“我又不是女人,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以那么丢脸。”所以,就连亲口说出分手两个字,看着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流泪。

程铮并不喜欢孩子,很多时候,他自己都像个大男孩,像他这样年纪的人,还很难真切体会到父爱的感觉。可是,在韵锦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眼泪是从他心里涌了出来的,没有什么可以抑制,如果说当初的分手和四年的等待的感觉是绝望的话,现在他心中只有悲恸。

韵锦走到他两步之外,停住了脚步。低下头,第一次,以这种角度看着脆弱如婴儿的程铮,她反倒没有流泪的欲望。多么奇妙,在看着他痛时,她心中的伤在减轻,原来不只快乐需要分享,痛也需要。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担,因为其中有一半亦属于他。

再度相遇,他的不依不饶为的是什么,其实她心里清楚,他装作疏离也好,恶言相对也好,其实他都爱她。程铮在她面前从来就是透明的,一喜一悲都清晰可见。她之所以选择了回避,是因为在这四年里,她渐渐发现一个事实,程铮固然不成熟,然而她的自卑怯懦和把自己藏起来的习惯,何尝不是两人分离的最大原因。她和程铮这样两个人,其实都不会怎么去爱对方,或许他们在最初各自遇上了别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他们偏偏在一起,彼此性格中的阴暗面都被对方催化得表露无疑。她害怕重蹈覆辙。

期间有相熟的邻居陆续步入或走出电梯间,看到这原本不相干的一对男女如此诡异的一幕,纷纷疑惑走开。韵锦看到程铮哭累了,将脸埋在手掌心,不肯抬头,她往前走了一步,犹豫了一下,还是按开了上行的电梯。

程铮感觉到她的脚步离开,在她身后站了以来,满脸泪痕说道:“苏韵锦,你什么都不说,你为什么不说!你这个自私的女人,凭什么只能是我去找你,而你就不可以来找我,四年了,我一直还在这里,可是你在哪里?”

电梯缓缓闭拢,也隔断了韵锦的表情。

从那天起,程铮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他大概是搬出了这个小区。韵锦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奇怪的是,没有了他,她和吴医生的关系反而淡了下来。期间,吴医生给她打过两次电话约她,她两次找了理由推脱,慢慢的,也就疏于联系了。郁华说得对,现在的男女之间,也就那么回事,大家都很忙,谁也没有时间在一段情感上耗费太多的精力,感情也有成本,如果成本太高,收益又不确定,这样划不来的事情谁会去做呢,都说烈女怕缠男,可锲而不舍,越挫越勇的“缠男”到底在哪?还好现在的女人也习惯了,谁没了谁不能活?

周子翼离婚了――四年前,他在上海,有一次深夜喝高了,开着车在公路上蛇行,然后撞到隔离墩上,不但他心爱的保时捷撞成了一坨废铜烂铁,自己也基本上成了个破败的玩偶。送到医院特护病房后,他那有钱的老爸老妈给他找了最好的医生和特护,给他最贵的药和治疗,但却只来看了他两次。他的未婚妻倒是常从国外给他打越洋电话,但是这并不能让他的状况改变分毫。

旧时的同学也都去医院看了他,唯独郁华没有去。她在他住院的第六天,丢下手边实习的工作,跟导师交待了一声,也不管得不得到同意,就只身飞往上海,在周子翼病床前衣不解带地伺候,周子翼当时觉得不好意思,可不能否认,在那种情况下,他需要她。

在上海的时候,郁华得知了韵锦的事,打电话过去给她,韵锦在电话里也无法理解。周子翼是什么人,连她都忘不了高三那年,他拒绝郁华的表情是多么让人难堪,就算旧事不提,可充其量他也就是个不怎么联络的高中同学,他事业爱情双丰收,多么风光得意,一朝有难,凭什么一个被他当初视若洪水猛兽的人,要为他这样。

她替郁华不值,女人有时就是那么傻。

就这样,郁华伺候了周子翼两个月,直到他可以下地行走。她的专业知识和任劳任怨对于那时的他而言不啻是天降救星,他如此依赖她,半夜醒来病床边不见了她,都要心急如焚;不是她端来的饭菜,都没有吃的欲望。

可他的伤终于好的,他出院的那一天,来接他的父母、朋友、下属将病房挤的水泄不通,他都不知道郁华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当晚,他给郁华打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莫郁华何等聪明,但她知道周子翼更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他说的“风力来火里去”就是他给她的价码。但是她不需要这个,所以她在电话里明确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她让他释然,更让自己释然。

他病愈的半年后,她收到了他的结婚喜帖。美丽的未婚新娘终于游学归来,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现在郁华对韵锦说:“离婚?他结婚跟我没有关系,离婚又与我何干?”

农历九月十九,观音诞。

岭南人信佛者众,这一日,各大寺庙善男信女如织。

郑晓彤不是岭南人,但她也信佛,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斋戒沐浴,到寺内上香。所以她一早来到了六榕寺,进香完毕后,又在僧人处给长明灯添了香油钱。

走过观音阁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在佛前虔诚跪拜祈求的,都是可怜人,如果现实得遂人愿,谁愿意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的神佛里。她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愿望也不多,但她觉得自己比大多数人都幸福。

在如此密织的人群和烟雾缭绕里,要辩认出一个人并不容易,可她偏偏认出了苏韵锦,也许因为大多数人俯身跪拜,而苏韵锦是站着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这样并不敏感的人,特别容易在人群中辩认出少数几个让她留意的身影。于是她什么都没想,就走了过去。

郑晓彤站在苏韵锦的身后不远处,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苏韵锦并没有留意到她。

苏韵锦的背影很薄,腰却立得很直。从斜后方看过去,她有白皙深秀的侧脸和弧度优美的脖子,这就是程铮从少年时期一直爱着的人。郑晓彤反应不快,想法也单纯简单,但她不是个笨人,那天的饭局,苏韵锦跟着陆路匆匆离开后,程铮开始神不守舍,像他跟她在一起的大多数时候一样。他把她送回家后,她坐在摇椅上摇了很久,忽然明白,他找到了他要等的那个人。

是难过,还是意外?当时她的心中一片茫然,可能她的感情永远慢了半拍。就像程铮当时忽然跟她说: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她的反应是瞠目结舌。她喜欢程铮,不是仅仅因为她爸爸对他的青睐,可能本质单纯的人都很容易被彼此吸引,程铮笑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天也亮了,后来他开始很少笑容,他说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她的天也跟着灰了。在程铮最痛苦的时候,是她陪在他身边,他说想学围棋,于是她教他,他很聪明,掌握得很快,很快她由让他5子,变成败在他手下,他赢的时候,对着棋盘,表情里是她不了解的悲伤。原来他在等一个自己都相信等不到的人,而她不介意陪在他身边,填补他心中的缺口,只要他重新笑起来。

两个人在一起,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有一次深夜在他的寓所里,他在清风上下棋,她俯身站在他身后,呼吸喷在他脖子上,他猛然回过头来,当时灯光昏暗,他用做梦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程铮按倒在身边的沙发上,她的心好像要跳出胸膛,任她多笨也清楚发生了什么,可她愿意承受这陌生的激情,任他的嘴和手在她身上游走。在衣衫褪尽的时候她听到程铮呢喃了一声“晕……”她吓了一条,忙问:“你哪里晕?”

程铮好像如遭霜打地抖了一下,全身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他用一种完全陌生的眼神看着她,完全不见了刚才的激情难耐。他看了她许久,然后又闭上眼睛再次疯狂地去吻她,吻着吻着,最后全身无力地从她身上翻了下来,看着天花板,无助地说:“为什么不行?”

晓彤其实很想告诉他,她不在乎身体的爱欲,她只是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她忘了自己当时究竟说了没有,他的神情,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然后她看到,有一颗奇异的石头坠子,用一条细细的银色链子穿着,在他赤裸的胸口发出幽蓝的光。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过这样亲密的身体接触。

程铮跟她在一起,话不多,可是待她很好,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对苏韵锦那样的恶言恶语,也许,他的某一面,只为她存在。

她就这样看着苏韵锦,身边上香的人已经走了几拨,可苏韵锦还站在那里。晓彤见她拈着一注香,知道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香燃尽,才隐隐约约听到她说:“……是我背弃了我的誓言,如果有报应,就惩罚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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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蝴蝶的翅膀 发表于 2009-8-11 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章

韵锦将香插入香炉,转身就看见了呆呆看着她的郑晓彤,不禁有几分诧异,“……嗨,你也来进香……一个人?”

晓彤点点头,可怎么也想不起应该跟她说什么。

韵锦朝她笑笑,似乎打算就此结束这段偶遇,也走到一旁捐灯油钱。晓彤迟疑地,也跟了上去,虽然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可以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感觉到郑晓彤依然跟在自己身后,韵锦有些意外地看着她:“有事吗?”她跟郑晓彤其实不熟,除却程铮这层关系,她们连点头之交都称不上。

“你……也点了长明灯?是许愿吗?”郑晓彤望着韵锦说道。

韵锦笑笑,没有回答。

“为谁点的呢?”其实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但郑晓彤自己没有感觉到,她只是想知道,所以就问了。

“为一个亲人,死去的亲人。”韵锦索性认真转过身来,想看看她到底想对自己说什么。

“哦……”她好像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答案,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韵锦不禁重新审视对面这个怯怯的女孩子,原来她也是明白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不好意思,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要先走了。”她无意与郑晓彤有任何交集。

“等等。”郑晓彤着急地扯住韵锦的衣袖,“能不能告诉我,程铮在哪里?”

她问她程铮在哪里?韵锦疑惑了,“你是她女朋友,却问我他在哪里?”

“我以为你会知道。”

“抱歉。”

这真是一场奇怪的对话。

韵锦再次打算离开的时候,郑晓彤在她身后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是我陪着他走过最伤心的时候。”

可韵锦懂了,她回望郑晓彤无邪如天使的眼睛。天使也有欲望,也有放不开的人。

“陪着他的过程中,你快乐吗?”韵锦问。

“是的。”她诚实地点头。

“你陪他度过伤心,这个过程中你收获了快乐,这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

郑晓彤一时没明白她的话,她只是坚持地看着韵锦,“可是,你让他伤心。”

韵锦紧紧地抿唇,“我想有一点你应该明白,你和我,原本没有任何联系,除开程铮这层关系,我们是陌生人。他和你之间是你们的事,就像我和他的事情,也完全跟你没有关系……再见。”她将郑晓彤扯住自己衣服的手拿下,快步走开,不去看郑晓彤困惑的眼神。

“……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

韵锦将车开到回程的一半,忽然急转弯调转车头,以尽可能快的车速重新回到六榕寺。2

重回寺里的时候,郑晓彤已经不在。可是韵锦的心思不在她身上,她几乎是跑着来到观音阁前,许愿的人还是这么络绎不绝,可她站在那里,却好像回到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空荡荡的寺院里,她、程铮还有沈居安曾经也是在这个地点,跪在佛前许下心愿。

没错,就是这里。香案上还摆着不少功德簿,她一本一本地往前翻,哪里还见八年前的旧物。正好有僧人走过,韵锦上前去,向他打听,年轻的僧人摇了摇头。韵锦急了,双手合什,塞了不少香火钱,僧人才走回后院,十来分钟后,一个年老一些的和尚捧着厚厚一叠薄子走了出来。

韵锦接过,顾不上年久陈旧的功德簿上布满灰尘,迅速找到八年前,然后细细地往前翻。终于,她找到了自己的笔迹,上面只有四个字:平淡生活。而在她的愿望后面,是一个流畅清癯字迹,这就是她要找的东西。

那个字迹只写着简单的两个字:韵锦。

韵锦合上了功德簿,慢慢直起腰来,寺内传来似近而远的罄钟声,她看着永远带着悲悯的观世音,闭上了眼睛。

次日上班,陆路鬼鬼祟祟地摸进韵锦办公室,悄悄递给她一样东西,韵锦打开来,却是辞呈。她将辞呈放在桌上,看着带着副墨镜的陆路,这孩子,就不能有点正常人能够接受的行为模式。

“总有个理由吧?”韵锦看着她。

“哈哈,说出来怕吓到你,本人从小立志要周游世界,看遍各国帅哥,不瞒你说,我从六岁开始攒钱,直到上个月发薪水,终于攒够了我的启动资金,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陆路发出夸张的笑声。

韵锦看着她,“就算要周游世界看帅哥,也不用时刻带墨镜吧?”

“这你就不懂了,这是什么?这是最新一期时尚杂志上力推的……干嘛……”

韵锦无心听她的喋喋不休,探身上前,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摘下她的墨镜,陆路想用手去遮,但已经来不及。

墨镜下,陆路的眼角是明显的青肿伤痕。

“怎么搞的?”韵锦愕然。

“嘿嘿,这么丢脸的事情还是被你发现了,昨晚洗澡摔的。”陆路笑道。

韵锦不顾她的抵抗,轻轻拉下她的高领毛衣,倒吸了口气,然后迅速放下办公室的百叶窗,将陆路拉到角落,拽住陆路手臂的时候,听到了她忍痛的嘶声。这时陆路不再反抗,任凭韵锦卷起她的贴身毛衣。饶是韵锦早有心里准备,看见眼前这一幕,还是惊得呼吸都顿住。陆路年轻而皎洁的躯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和瘀痕,有些是很陈旧的疤痕,但更多是新伤,从那些伤痕看来,无一不是人为的抓伤、齿印和重挫之下的淤血,那些伤痕甚至从她的胸口延伸到内衣下的皮肤。可怖的伤衬着花一般娇嫩的皮肤,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这也是摔伤?……是谁?!告诉我,陆路。”看着她眼前这个她一直当作妹妹的人,韵锦的心都在抽痛。

陆路轻轻拉下衣服:“别问,苏姐,求你了。”她终于不再笑了。

韵锦收回手,“这样你还不肯说?到底是谁这么变态……难道……是陆笙?”她忽然想起那天在左岸看到陆笙时,陆路惊怕的眼神。

从陆路瑟缩了一下的神情里,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韵锦想起了偶尔在社交场合和传媒中见到的陆笙,那样斯文尔雅的一个男人,想不到竟会是这样禽兽一般。

“他还是不是人?走,跟我来。”韵锦把墨镜架回陆路脸上,拉着她就往外走。

“去哪里?”陆路挣扎着。

“去医院,去报案。”韵锦并不是个容易激动的人,可她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塞住似地发疼。

陆路终于挣脱了她,“没用的,苏姐。你别管我了,我的伤口已经处理过了,至于他,他伤得不比我轻。如果你为我好的话,就装作不知道行吗?”

韵锦看着她,这就是陆路,她一直以为最快乐的陆路?

陆路走了。韵锦有些失神地坐在办公室里,不久,电话铃声想起,她忽然一个激灵,不是公司的电话。

韵锦接通手机,对方只讲了不到三分钟,可韵锦知道,她的惩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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